2024年度“补充医保”参保火热进行中,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职工朋友们,快来参加工会“补充医保”,享有二道保障。
“补充医保”全称为《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互助计划》,是江西省总工会和省职工保障互助会2022年新推出的保障计划,因其缴费低、起付标准低、报销额度高、限制条减少、覆盖范围广等优势深受广大参保单位和职工的欢迎。
2023年,赣州市参保单位1417个,较上年增长36.4%,参保职工8.6万余人,较上年增长63.2%。截至目前,已发放补助金800万余元,受助职工2500余人次,其中发放单笔最高补助金18.3万元。
“补充医保”不仅和基本的医保、商业保险相独立,也不与工会职工互助保障其他七项保障计划发生冲突,如同时参保互助保障所有保障计划,一次出险,多项保障计划分别赔,叠加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2024年度“补充医保”的保障对象、缴费标准、保障责任、除外责任及补助金的申请与给付等其他条款,继续保持与上年度一致。
凡赣州市行政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均可由所在单位工会集体组织参保,成为本会会员。
1.住院医疗补助:包含普通住院和急诊转住院。急诊转住院后,急诊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后的自付部分,视为住院费用一并报销。(不包含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2.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补助:特指恶性肿瘤住院手术后转移到门诊延续治疗的慢性病(放疗、化疗和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其补助方法按月结算。
3.身故补助:参保会员在保障期限内身故的,除享受应得的住院医疗补助金外,再给予10000元一次性补助金。
保障期限为一年,缴费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保障期限从2024年7月1日0时起至2025年6月30日24时止。
参保费为每人120元/年,每人限保一份。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统筹支付后的自付部分(不包含自费医疗费用),扣除一次起付标准500元后(仅首次扣除),采取单次住院按分段计算的办法给予补助,每个保障期补助最高金额为200000元。
住院医疗补助金=(补助基数-起付标准)×补助比例
朱某某,某建筑公司职工,在建筑工地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救治无效死亡。未发生住院自付医疗费用,理赔补充医保互助计划身故补助金10000元。
来源:赣州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