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规

民生   2024-11-01 21:06   山西  



11月1日起
对不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
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市场监管总局等4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公告》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2024年11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
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来源:  忻州在线   880山西交通广播  
校对:任   琳
责编:范文艳
值班副主任:王昊天
总编辑:岳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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