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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某驾驶重型罐式半挂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张家口怀来县狼镇线与康祁公路交口红绿灯处,追尾撞到前方同向行驶崔某驾驶的重型罐式半挂车尾部。
事故造成白某驾驶的车辆损坏严重,白某因按规定系了安全带,减轻了撞击后对其带来的伤害和影响,仅受轻伤。
当事人白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
依据相关规定,白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崔某无责任。
酒驾醉驾危害大、代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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