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图源:财政部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出售自有住房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
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
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x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注意事项
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与核定计税价格不一致的,以核定计税价格为准。
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出售共有住房
对于出售多人共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有的,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
出售现住房的时间
以纳税人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时间
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时间
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
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填报《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纳税人身份证件
2.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
3.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
4.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提供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
2024年12月,小杨出售了一套住房,转让金额为240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4万元。2025年5月,其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了一套住房,假定小杨同时满足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其他条件。
分两种情况
(1)若新购住房金额为300万元,由于新购住房金额大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小杨可申请的退税金额为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万元。
(2)若小杨新购住房金额为150万元,则可申请的退税金额为2.5万元(150/240*4=2.5)。
注:假设以上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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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换购住房可退个税的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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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及高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办理商品住房网签,并完成合同备案的个人,可享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分段定额补贴。
(二)购房补贴期间,购房人出售本人存量住房完成转移登记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办理商品住房网签,并完成合同备案,可享受以旧换新补贴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分段定额补贴。
(三)不能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情形
1.在2024年6月5日前,已办理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备案手续,在购房补贴期间申请撤销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备案手续后,再次网签备案给同一人的;
2.在2024年6月5日前,已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的,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3.列入“解遗”“烂尾楼”“专项整治”项目台账的;
4.购买回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车库、停车位、储藏室等非商品住房的;
5.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购房的。
来源:财政部、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家庄本地宝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