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日,我市启动“太湖购物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惠民活动,投放政府补贴支持市民置换。活动启动以来,市商务局根据《无锡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细则》,稳步推进活动扩面,以不断满足市民多样化、便利化置换需求,进一步放大活动成效。
按照活动程序,经车企报名自荐,区商务部门推荐,市商务部门复核,11月9日,以旧换新活动新增爱玛、欧派、新大洲、金箭4个电动自行车品牌,新增活动门店42家;全市累计活动门店达到106家,具体名单如下: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优惠政策及活动门店名单同步在“云闪付”APP“无锡消费券”专区公布,同时,各活动门店将张贴统一标识,方便购车市民。
后续我们将滚动开展活动扩容,将更多优质品牌、正规门店和合规车型纳入活动,活动门店将每周动态更新,敬请期待!
关于滚动征集无锡市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苏商建〔2024〕383号),根据《无锡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细则》(锡商发〔2024〕188号),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将在总结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现有成效的基础上,稳步扩大活动范围、扩容车企门店,将更多优质品牌、正规门店和合规车型纳入活动,充分满足市民多样化、便利化置换需求,进一步提升活动成效。现滚动征集参与活动的企业及门店(已纳入活动的企业无需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企业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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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动报名主体应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动自行车品牌生产企业,具有自主品牌(注册商标),报名主体同步提供拟纳入本次活动的无锡地区线下销售门店(须在本市依法注册、合法经营,可按活动标准化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门店近三年无产品质量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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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规范的财务内控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保的良好记录,为本地经济增长、社零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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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不良记录。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安全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信用报告登记不得为 C+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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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在无锡市有销售主体可按活动要求统一归集、规范核算以旧换新销售收入,以满足财政资金结算、审计等要求。销售主体已纳入我市限上零售统计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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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认可并接受本次活动补贴结算相关要求,并配合本次活动建立“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结算机制”,厘清车企、销售主体、活动门店之间的结算关系,提出风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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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配合本次活动建立“以旧换新旧车登记回收机制”,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正规回收企业签订旧车回收处置协议,按照活动统一规程将收到的铅酸整车、锂电空车交给有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企业回收,将锂离子蓄电池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锂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处理,并做好交接手续,留存台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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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企业严格遵守本次活动关于车型备案、价格监管的相关规定,纳入以旧换新补贴范围的车型均符合国家标准及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不借机涨价,不搭售滞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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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企业严格落实各项资金风险防控措施,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主动举报套利套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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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企业能够配合本次活动配备专门团队,做好宣传推广、人员培训、门店服务、政策解答、投诉处理、回收巡检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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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活动门店需配备老旧锂电池专用存储设备,具备公安部门授权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上牌等资格的优先;经营地址在高层建筑内的网点须经专业机构评估安全风险方可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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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企业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确保活动销售数据要素齐全、链条完整,自愿接受并配合政府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兑现的最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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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信息
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
旧车信息
回收企业名称(注册名称)、旧车车牌号/车架号、旧车电池类型(选填锂电/铅酸)
新车信息
新车车架号、新车品牌、电池类型(选填锂电/铅酸)、是否有产品合格证明及CCC认证(选填是/否)、新车车牌号
销售信息
以旧换新时间(格式:年-月-日)、新车市场售价、发票代码、旧车残值作价、政府补贴金额
门店信息
销售企业门店名称(注册名称)、企业或门店注册地址(格式:省-市-县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其他信息
根据活动要求,需要登记的其他内容
二、工作要求
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在本通知要求的基础上,增加报名企业的资格条件,自主决定报名方式。我局将按照边实施边扩容、成熟一家启动一家的原则,在支付结算平台完成对接测试,企业及门店满足以旧换新、补贴发放等标准化条件后,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将更多企业和门店纳入。
各地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审核企业资质和商品池,不得出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后续凡出现违反活动要求的,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并退回相应补贴资金。
各地要制定风险防控方案,严禁活动参与方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活动的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其他事项
各市(县)区商务局在2024年11月30日前,按照“成熟一家报送一家的原则”,将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函和附件1要求的全部材料报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处。资料需纸质版一份(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电子版一份(pdf格式)。市商务局将对企业报送资料进行审核,根据资料及现场核查情况扩容新一批活动企业及销售门店。
市商务局联系电话
81825992(活动流程咨询)
81825991(报名材料咨询)
附件
1.无锡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企业提交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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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企业申请表+车型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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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锡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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