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聂拉木县组织召开十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暨市县统筹巡察工作情况反馈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米玛顿珠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根据日喀则市委和聂拉木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7月23日至9月12日,十届聂拉木县委第七轮巡察暨市县统筹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县委国安办、县公安局等15家党组织开展了政治巡察。期间,巡察组坚决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重点围绕“四个聚焦”,采用听取汇报、进行个别谈话、开展民主测评及问卷调查、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计账目等方式,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开展巡察工作是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的一次“整体把脉”,一次全方位的“政治体检”,被巡察党组织要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要照单全收,全部认领反馈问题,反复研究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刻剖析,找准症结,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要自觉把整改工作与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单位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在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时推动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二要严格时间节点、务求实际效果,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坚持真改实改,限时完成,要做到见人见事见细节,动真碰硬见真章,不管是什么问题,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坚决改、彻底改。自巡察组反馈意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报县纪委监委审核备案;3个月内将党组织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县纪委监委审核。
会议强调,巡察是政治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巡视巡察要求,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作风,最硬的措施,扎扎实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完成,确保巡察成果转化,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索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院长加措出席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各巡察组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和被巡察党组织全体在家干部参加会议。其余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来源:聂拉木县委巡察办
编辑:李斌
复审:格桑加措
终审:许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