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5亿,3个人都被判死缓,差别怎么那么大?

文摘   2024-12-26 15:58   内蒙古  


熊雪,男,汉族,1962年生,重庆渝北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党校研究生学历,一直在重庆工作,曾任重庆永川区区委书记、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主任、重庆市发改委主任、重庆市副市长


2023年5月,熊雪被查,11月被决定逮捕。2024年9月26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熊雪受贿案。


审理查明,从1999年至2023年,熊雪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亿余元。


2024年12月17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熊雪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在熊雪获刑3天后,山东的汲斌昌也被判死缓。


汲斌昌,男,汉族,1963年生,山东昌邑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青岛市政协主席。


2023年1月,汲斌昌被查,7月被“双开”,8月10日被逮捕。2024年5月16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汲斌昌受贿一案。


审理查明,从2003年至2022年,汲斌昌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26亿余元。


2024年12月20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汲斌昌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汲斌昌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在汲斌昌获刑5天后,陕西的李金柱也被判死缓。


李金柱,男,汉族,1955年生,河北沧州人,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陕西省宝鸡市市委副书记、榆林市市长、榆林市市委书记,陕西省副省长、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3年5月,李金柱被查,12月被开除党籍,同月被逮捕。2024年6月6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李金柱受贿一案。


审理查明,从2004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金柱利用担任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1亿余元。


2024年12月25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金柱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以上三位都是副部级,受贿数额都特别巨大,犯罪情节都特别严重,社会影响都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的损失都特别重大,论罪都应当判处死刑。


但是,大家注意到,他们几乎都是“鉴于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所以最终都被判处死缓。


那么,问题来了,这3人贪腐金额虽然都以亿计,但悬殊巨大,熊雪1.48亿,李金柱4.31亿,汲斌昌5.26亿,为什么判刑却是一样的?是审理法院不同吗?还是依据法律不同?或者,是不是熊雪的犯罪行为比汲斌昌异常恶劣?



同样是死缓,可是要知道1.48亿与5.26亿,差距可不是1.48元与5.26元,也不是148元与526元,性质难道一样吗?情节严重程度一样吗?

不能不说,官员犯罪余地很大,他们贪腐要靠环境和机会,而被判刑,则还要看运气。他们一生与平民百姓一样,都在占卜自己的命运,但转头却都已成空!

百微观察
国内外当代社会文化现象观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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