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村里老井取水,被水务局罚款9万元,法院:确实该罚
幽默
2024-12-14 17:00
陕西
内蒙古包头一男子在村里的老井取水,被水务局罚款9万元。男子不服,认为老井是早就存在,村里的几辈人都是靠这口井水养活,村民们也用这口井洗衣,做饭,自己取水凭什么罚款?男子将水务局起诉,法院这样判了!近年来,包头市昆都仑区昆河镇南排村的村民一直被一个问题困扰,那就是吃水问题。他们家家户户是有一口井不假,但一旦到了旱季,缺水是常有的事情。南排村村委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便想将村口的一口深水老井给改造一下,然后装上一个水泵,供村民们使用。然而新的问题来了,既然要改造,就要花费改造费,是一笔不小的支出。而且将来,水泵的电费日积月累也会十分庞大,南排村委会对此感到很是头疼。南排村委会同意,可村民们不答应,这口老井自古有之,以往都不收费,怎么现在却收取费用了?这时,暂时在南排村居住的王坤突然表示,改造费、日后水泵消耗的电费,无论多少,都由来他承担,并且向南排村村民免费提供生活用水!不过,他有一个要求,就是要免费使用这口深水老井里的水。因为村委会既不用支出,也落得了好名声,自然同意王坤的提议,与其达成口头协议。加微信guanyulou888,看更多内幕好文!不久后,深水老井改造完成,南排村家家户户再也吃水问题感到发愁了,同时还不用缴纳电费、水费。不过也有有人疑惑,改造费、水泵电费都是一笔不小的支出,王坤跟他们南排村不沾亲,也不占故,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好事呢?对此,王坤只是呵呵一笑,做好人好事,还需要理由吗?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村委会和村民也没再追究此事。然而天下熙熙攘攘皆为利,王坤在改造深水老井的时候,偷偷多加一条管道,其通向一个锅炉房,他将抽出来的水加热后,将其卖给了一家浴池。要知道,浴池可是用水大户,而王坤只投入了一口老井的改造费、一个水泵以及其电费、一个锅炉费和煤炭费,换取的钱财可是源源不断,如同聚宝盆。对此,南排村村委以及其村民毫不知情,依旧以为王坤是做善事。不久后,当地水务局发现该浴池用水量甚少,但生意却十分红火,显然不符合常理。了解完事情经过后,水务局又询问南排村村委会是否同意王坤取水对外销售?村委会称,他们对此事毫不知情,只当是王坤做好人好事。因此,水务局责令王坤停止非法取水,并断开取水管道。王坤见状,十分不服,又偷偷将取水管道接通,然后继续取水加热后,将其出售给浴池。10天之后,水务局再次调查,发现王坤继续违法取水,已经触犯了《水法》的第7条以及第69条。结合王坤一事来说,是他未经许可,取用了属于南排村村民集体水资源,将其对外销售,赚取经济利益。王坤对此感到不服,认为他跟村委会达成了口头协议,他提供改造费和电费,不能算是非法取水。在法庭上,王坤、水务局代表分别为原告、被告,南排村村委作为第三人,出席作证。法官经过审理认为王坤并未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就擅自对外出售水资源,赚取经济利益涉嫌违法。另外,即使王坤与南排村村委有口头约定同意其取用地下水,也已超出了口头约定范围。这主要是因为南排村村委认为,王坤当时提出的免费用水,是用于生活用水,而非商业用水。如果说,王坤仅仅是负担南排村水井的改造费、电费,这无疑是好人好事,应当值得表扬。可其瞒着南排村村委、村民,将井水加热后出售给浴池,显然是侵害了南排村的集体利益。水务局依法执法,在第一次发现王坤违法后,也仅仅是勒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但王坤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继续违规取水,卖水,这才被罚9万元。免责声明: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你若喜欢,为我们点个在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