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允许先行承诺后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九)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十)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灯塔-潍坊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www.wfzzb.cn/)、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和中共潍坊市委党校(潍坊市行政学院、潍坊社会主义学院)网站(www.wf-swdx.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wfswdxzzc4@wf.shandong.cn,邮件主题为“党校教师+应聘专业+姓名”。
报名时间:自2024年12月3日起开始报名,于2024年12月12日下午5:30截止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以下所有材料请发送电子版本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1)个人简历(需将个人科研成果填写清楚,并附相关文献资料页);(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能够于2025年6月30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有本人签名的《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4)学校或单位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5)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初步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初审,确定获得面试资格人员。
3.现场资格审核
向获得面试资格人员发放现场资格审核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职人员应聘的,同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确定面试人员
对通过初步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答辩的流程为:个人学术陈述、专家提问、答辩回复、专家评议评分等环节。
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答辩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并计算平均分(分别去掉每个测评要素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试讲按照60%的比例,答辩按照4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通过校(院)官网公告栏对外公布。
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试讲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考试的综合得分和考察、体检结果,校(院)委会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通过“灯塔-潍坊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www.wfzzb.cn/)、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和中共潍坊市委党校(潍坊市行政学院、潍坊社会主义学院)网站(www.wf-swd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0536-2189176
邮箱:wfdxzzc@163.com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宝通街669号
邮编:262406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中共潍坊市委党校(潍坊市行政学院、潍坊社会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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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潍坊市委党校
2024年11月21日
来源:潍坊人事考试
编辑:岳慧
责编:慈家懿
编审:李瑞
终审:宋成军 张升亮
监审:宋梅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