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需求,解决好全市特殊家庭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一系列问题,阳泉市民政局制定了《关于做好特殊家庭老年人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通知》,明确了特殊家庭老年人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包括市、县两级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相关政策。现公布如下:
2.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抚恤优待对象的军人及其家属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现役军人及其配偶的父母、爷爷、奶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及父母、爷爷、奶奶;退役军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优惠对象在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包括市、县两级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并在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上给予适当优惠。2.阳泉市德亨仁厚养老中心:床位费优惠5%,护理费优惠10%。所有养老机构根据入住对象情况,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优惠6%-8%。盂县锦隆社区养生养老中心:床位费优惠5%,护理费优惠10%,伙食费5%。下荫营社区德福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单项优惠 8%或整体优惠6%。矿区大村老年公寓:独生子女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优惠10%,退役军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优惠15%。矿区老来乐养老之家: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优惠15%。矿区富山托老养老中心:独生子女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优惠10%,退役军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优惠15%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医院: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优惠5%。杨家庄乡康乐养老中心: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优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