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和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通告

政务   2024-09-28 19:04   湖北  


关于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和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十堰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从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和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存在黑恶势力问题,以及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8.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严打假劣肉制品,守护群众“舌尖安全”方面问题线索。

1.收购、贮存、销售、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入境冻品肉的违法犯罪线索。

2.使用鸡肉、鸭肉、猪肉、马肉等冒充牛、羊驴肉等肉类或通过涂抹香膏、血液、牛羊油等方式制售假劣肉类制品,以调理肉、合成肉冒充原切肉的犯罪线索。

3.使用工业用甲醛、火碱、亚硫酸钠、吊白块、双氧水等禁用物质加工牛羊头、蹄、筋、肚,鸡鸭爪等肉制品犯罪线索。

4.未经许可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等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硼砂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线索。

5.未按规定索取查验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线索。

6.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抗生素、激素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非法化合物、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犯罪线索。

7.生产、经营存在添加非法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肉类产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8.其他涉及假劣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征集方式

1.网络举报:12337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

2.电话举报:110、0719-8311690(经开区公安分局扫黑办)

3.来信请寄: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东路16号(经开区公安分局扫黑办),邮编:442013

4.来访地址:经开区公安分局扫黑办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如实反映各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经开区公安分局将依法依规做好线索核查工作并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十堰市公安局十堰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4年9月28日   

平安白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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