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专项整治违法停车和乱停乱放!(附:具体位置图)

文摘   2024-10-12 16:39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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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违法停车和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明月镇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打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安图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城区内开展停车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路段

      1. 明月路全路段(一桥路口至高速引线环岛处)


      此路段严禁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内停放车辆。汽车,二、三轮摩托车以及电动车等车辆要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标明准许停放的车辆类型、方向停放在停车泊位内,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

      路边临时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做到即停即走,乘车人员上下车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2.大市场周边

    (1)大市场南侧两条道路(大市场与弘客隆中间道路、弘客隆与邮储银行中间道路)

    此路段为单行路段,严禁在停车泊位外停放车辆,路边临时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做到即停即走,乘车人员上下车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2)大市场北侧道路


      此路段严禁长时间停放车辆,路边临时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做到即停即走,乘车人员上下车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3.安图西站

    (1)安图西站进站口路段

      此路段严禁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内停放车辆。汽车,二、三轮摩托车以及电动车等车辆要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标明准许停放的车辆类型、方向停放在停车泊位内,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

      接送乘客车辆要做到即停即走。

    (2)安图西站出站口路段


      此路段为单行路段,严禁在停车泊位外停放车辆,接送乘客车辆做到即停即走,出租车要在等候区域内有序停放。
    
二、公告时间:
    
      10月11日至10月17日。10月18日起,将依法对违法停放的各类车辆进行处罚。

三、整治措施:

      对违反规定停放的,将依法采取告知、劝离、处罚等措施。对妨碍通行或者拒绝驶离的,一律拖移,对阻挠、妨碍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整治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驾驶人朋友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做到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规范整洁、畅通有序的城区环境。
     
特此通告

安图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11日

来源:平安安图

初审:郭强  复审:管学森  终审:高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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