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以“护民生”为中心,突出“保安全”和“反欺诈”两个主题,聚焦食品安全、燃气灶具、电动自行车、价格违法、检验检测、商标侵权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社会舆论关注的重点民生领域,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将查办的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2024年7月26日,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反馈的食品安全抽样异常线索对瓮安县某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成品车间存放有标注生产日期为2024年8月18日的饮用水101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山水黔南
编辑/戢余 审校/王薇 审核/李正东
▼滑动查看更多
点亮在看 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