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邵泽永与被执行人鲁金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2023)鲁0404民初310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定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鲁金水,男,1954年2月6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70403195402062712,住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北陈郝村283号。
悬赏期限: 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鲁金水可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5%予以奖励。
本院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632-7739709
联系地址: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峄州路19号
联系人: 丁法官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来源:峄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