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2025年1月29日(大年初一),我市将举行2025年春节巡游活动,为维护活动期间活动现场的空中安全,确保活动顺利举办,华蓥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轻型及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低慢小”航空器(以下简称“低慢小”航空器)
2025年1月29日08时至12时
新华大道星星国际酒店至城北转盘区域及周边1千米范围内空域。
(一)在管控区域内和管控时间段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涉及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等警务执勤、赛事直播宣传等特殊飞行任务的,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飞行。
(二)临时管控期间,请相关从业单位,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
(三)临时管控期间违反通告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采取迫降、击落等处置措施,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华蓥市公安局
2025年1月26日
编辑:吴楚珊
责编:尹梦娇
编委:李 佳
监制:刘 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