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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人民政府的宝堰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并筹建丹徒区革命烈士纪念馆工程建设一期项目(烈士纪念碑)被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收到招标邀请函的单位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
二、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
(2)工程规模:招标控制价为299126.82元;
(3)工期:100 日历天。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上的全部内容。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业企业需符合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的相关规定);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4)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等情形。
4、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7、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⑨、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⑩、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请被邀请的投标人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9日每天9:00至17:00到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丹徒新区金谷东路5号丹徒住建局五楼506室)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为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有效,切实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领取招标资料时请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教育B类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八、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九、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景国斌 电话:13906109307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丹徒区金谷东路5号(丹徒住建局五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775328269
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
丹徒区融媒体中心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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