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箐山位于小兴安岭南麓伊春市辖区,海拔1203米,是小兴安岭最高峰之一,山顶气温较低,冬天风雪交加云雾笼罩,极易形成雾雪天气,每年的11月-4月,山顶白雪皑皑,树上挂满了洁白如玉的雾凇,景色宜人,仿佛来到了童话世界。
在落雪时节,“走百家院讲百家故事”采风组一行走进大箐山,了解那里的检察院在这个“童话世界”里的护“未”成长的检察故事——
“‘箐心’既寓意着箐检队伍传递关爱呵护、阳光向上、携手成长的检察正能量,又寓意着箐检队伍竭尽诚心、全心全意用检察力量和责任担当呵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
走进大箐山县人民检察院,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向采风组介绍道,该院始终如一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成立“箐心”未检工作室,形成检察长负总责、业务部门协同配合、办案一体化、维权多元化的工作格局,“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提出了以党建为引领,“预防+护航+惩治”三位一体全流程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倾力打造“箐心护未”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品牌。
“箐心”未检工作室集司法询问、心理疏导、法律援助、预防教育于一体。创办以来,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为契机,邀请妇联、团委、教育、师生、家长代表等多次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职能。
立足推进法律文化阵地建设,用20余篇法律条文、普法漫画设计并建设大箐山县带岭中学校园法治文化墙和法治教育橱窗,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整合宣传资源,营造法治教育氛围;加强接触未成年人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组织学校、社区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2次;通过“微爱圆梦”活动,帮助7名困境儿童实现心愿。
与民政、教育、公安、法院、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建立线索发现、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实现未成年人保护治罪与治理并重,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等多种形式,合力推动“六大保护”得到落实。
“箐心”未检工作室的检察官们,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充分运用法治宣传,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6名法治副校长为全县师生讲好“开学第一课”12次;针对教师、中小学生、家长等群体量身定制“普法套餐”4套,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覆盖面和针对性。
以保护未成年人切身利益、帮助未成年人排忧解难为根本出发点,积极开展防范校园欺凌、防范校园性侵害、防范校园暴力等“点单式”法治进校园活动5次;定期进入校园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问、提供法律咨询,举办各类法律讲座8次,受众师生2500 余人次;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针对未成年人的电信网络诈骗方式”系列宣传4篇,并转发至各个师生群内,切实增强广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和防诈反诈能力;通过开展“扫黄打非护苗”专题宣传周活动,引导学生文明上网,远离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不健康网站。
“箐心”未检工作室一体履职,刑事检察以监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落实为抓手,监督相关部门加强娱乐场所管理,对县域内的宾馆、网吧是否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情况进行突击检查4次。
民事检察与控申部门联合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为1位未成年人变更监护人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获得法院胜诉判决后,延伸办案触角,对该未成年人进行国家司法救助。同时,积极主动联系县民政局,通过民政相应政策,对该名未成年人进行再一次的帮扶救助。
公益诉讼部门先后开展了校园周边窨井盖安全、食品安全、交通设施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4次,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4年,大箐山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市“八五”普法中期优秀单位,“箐心”未检工作室的1名检察干警荣获优秀普法工作者称号。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