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享受网络带来的生活、学习、娱乐等便利的同时,网络暴力问题也在虚拟空间中悄然滋生。
福建漳州网民徐某某因追求被害人未果,产生报复心理,编造被害人“生活作风不检点、涉黄卖淫”等谣言,对被害人进行人身攻击,并在网络平台散布传播。
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公民人格权益和网络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规定》从信息内容层面,将网络暴力信息界定为“通过网络以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形式对个人集中发布的,含有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威逼胁迫、侵犯隐私,以及影响身心健康的指责嘲讽、贬低歧视等内容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公安机关将重拳打击各类网络暴力实施者,坚决铲除网络暴力滋生蔓延土壤,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网警提示
网络空间是亿万网民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发表任何言论都应遵守法律法规,任何违法行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北京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