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人 最高补贴2万元!旧房装修和厨卫改造可申领
时事
2024-12-14 11:16
黑龙江
13日,记者从哈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家装厨卫改造消费扩围,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增加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焕新”补贴商品的通知》。12月6日至31日期间,符合政策的个人消费者可获得相应补贴,其中,可获补贴的包括地板、瓷砖、成品门窗、厨卫水暖设备、生活家具(含定制)等10种商品类型。根据《通知》,补贴对象为:在我省开展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焕新”,并购买政策适用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同时,参与活动的个人消费者应是在12月6日前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的住宅所有权人。补贴的商品类型包括,地板、瓷砖、成品门窗、涂料、墙板、厨卫水暖设备、集成吊顶、墙纸、生活家具(含定制)、生活灯具等10类商品。补贴标准为:个人消费者进行旧房内部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时,在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可购买若干件符合条件的补贴商品,按照最终实付金额的20%享受一次补贴(不可与政府消费券及其他政府补贴资金同时使用),每户消费者每类商品可补贴1件,每件类别商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也就是说,如消费者装修改造涉及到全部10种商品类型,按户为单位,消费者最高可获得补贴2万元。”市住建局介绍说。根据《通知》,此次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原则。个人消费者通过下载中国银联“云闪付” APP,在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使用“云闪付”付款码或实体银行卡完成支付,并开具正规发票。个人消费者完成支付后,应在服务平台中上传材料,提出补贴申请。个人消费者须按提示准确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信息,并上传个人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书、购买商品发票(一张发票对应同一类别商品)照片等佐证资料。信息资料通过比对审核后,由牵头部门将补贴明细提供给中国银联,中国银联将补贴款资金发放至个人消费者提交的银行卡账户。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应通过原支付渠道返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应由参与的市场主体先行扣回补贴资金,并按期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按程序退还。(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23120170002)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联系。
编辑:陈思雨
审核:孙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