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黎阳中学(原浚县一中分校)始建于2004年,是一所集小学、初中、高中为一体的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现有伾山、长丰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11亩,在校师生8000余人。学校践行“精神立校、文化治校、教研兴校、实干强校”的发展战略,立足于办学实际和未来社会需求,坚持多元化、特色化、个性化的教育理念,着力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和能力,为不同的学生提供适合而丰富的教育。
学校先后被授予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河南省首届金烛奖最具成长力学校、河南省海军航空实验班优质生源基地、河南省国防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改革开放40年优秀民办学校、河南省民办教育行业教育科研先进单位、鹤壁市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和课改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高校招聘2025届优秀毕业生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高中教师: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4人、物理6人、生物6人、地理3人、心理1人。
2.初中教师:语文4人、数学4人、物理3人、化学3人、政治2人、历史2人。
二、岗位要求
1.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能胜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
2.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学习能力、表达沟通能力,熟练掌握现代化教学设备。
三、福利待遇
1.高中教师月薪7000+,初中教师月薪5500+,每年设立升学质量奖、教学标兵、优秀班主任等奖项,高中班主任另享受岗位津贴每年约2.6万元;初中每年约2万元。
2.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带薪休假,享受中秋福利、春节福利等。
3.享受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待遇,提供免费外出培训、学习机会。
4.享受购买集团开发大产权商品房内部优惠政策。
5.子女在本校就读(小学至高中)学费全免。
6.注重专业成长,规划职业发展蓝图,提供多方位晋升空间。
四、应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10月26日河南师范大学双选会(鹤壁黎阳中学展位)现场报名。
2.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发送至邮箱hblyzxbgs@163.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例:张三应聘高中语文教师)。
(二)面试、试讲
10月26日河南师范大学双选会现场报名安排试讲。
五、咨询电话
0392-5522882
原始标题:鹤壁黎阳中学2024年秋季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初中物理代课教师。
二、应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有良好的教师基本素养和专业基础,有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4.有初三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5.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将电子简历(请以Word、Excel、PDF等文件格式)发到指定邮箱:913130705@QQ.com(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岗位+电话)。
四、应聘事项
1.简历经审核后,学校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短信、电话或公众号。
2.应聘考核时请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便审核。
五、待遇
不低于同类学校待遇,具体待遇视个人教学工作能力而定。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师资需要,全力打造“学在临平”美好教育品牌,推进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现将杭州市临平区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31人,其中普高30人、职高4人、初中56人、小学41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临平区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应届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尚未初次就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且大学期间(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下同)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
2.国(境)外应届毕业研究生(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尚未落实工作、无单位社保缴费记录);
3.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国家级二、三等奖视同)、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或省政府奖学金,其中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毕业生获奖或荣誉不作要求。
4.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生,大学期间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且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15%。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二)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报到聘用前(2025年8月31日)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应届毕业研究生、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五)大学期间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各学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临平区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分为华东师范大学和临平两个场次进行。具体招聘岗位对应的场次详见附件2。
(一)华东师范大学场次
1.报名。时间:10月21日9时-10月25日16时。考生登录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jszk.hzlpjy.cn/进行网上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报名页面“填表说明”)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未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于11月1日上午在资格确认现场提交报名表(报名表详见附件3)
2.现场资格确认、综合初选。考生需按附件3提前准备材料原件,前往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210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间:11月1日9:00-12:00。考核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后,结合考生面谈表现、个人综合情况等进行综合初选。按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3的岗位,视情形决定是否核减或核销招聘岗位。
3.面试。面试以试讲、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面试成绩相同时,依次以考生学历学位、荣誉层次、成绩综合排名等要素靠前者优先。面试预计11月2日在华东师范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4.确定签约。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确定签约对象,并在现场签订就业意向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意向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签约时间预计11月3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临平场次
若华东师范大学场次未招满的岗位顺延至临平场次进行招聘。已报考华师大场次但未签约的考生可以在临平场次再次进行报名。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11月6日9时—2024年11月8日16时。(为减少同一时间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等系统问题,请提早报名)
报名网址: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
https://jszk.hzlpjy.cn/
移动端招考报名系统二维码:
报考人员登录“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在“招考报名”栏进行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报名页面“填表说明”)
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若报考者通过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2.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11月9日9时—11月10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以及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实行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网上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4年11月11日9时—11月11日16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录“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调整报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网上资格复审
时间:2024年11月12日9时—11月12日17时。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报名。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2人的为1:3,招聘3-5人的为1:2,招聘6人及以上的为1:1.5。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对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由临平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愿改报者视为放弃报考。
5.考核方式及程序
考核采用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①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相同时,以考生学历学位、荣誉层次、成绩综合排名等要素靠前者优先。
②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等形式,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还须进行技能测试。
③统一考核学校参加同一岗位面试人员超过30人的,面试前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高低取前30名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普高和职高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有关程序自主组织考核,考核方案需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并由区教育局进行监督。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
五、现场资格再审、体检、岗位确认与考察
(一)现场资格再审
考生在体检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再审。考生在资格再审环节
提交报名时公告要求的原件材料,若资格再审材料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1.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根据招聘岗位数、考核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4.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岗位确认
临平场次招聘的考生于体检结束后按1:1确定岗位确认人员。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岗位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岗位确认后,考生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意向书。
(四)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品德、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六、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将在临平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招聘学校与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原则上不予解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除外)。
2.拟聘用人员须于2025年8月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其中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聘用人员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报考时所需相应荣誉、相应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七、其他事项
1.公示前因考生放弃、现场资格再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讨论后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生报名前需仔细阅读公告内容,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的,将随时取消报考资格。若考生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3.考核安排、成绩查询、体检安排、岗位确认等相关招聘通知均在临平区教师招考系统上公布,请密切关注,逾期责任自负。
4.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岗位确认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6.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7.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530898、89530896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30893
(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jszk.hzlpjy.cn/
临平门户网站:http://www.linping.gov.cn/
附件1:临平区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xls
附件2:临平区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3: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88)
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公示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名,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4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考生在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符合附件1“其他条件”中相应条件的,均予以认可;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只能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发展情况或条件报考。
附件1所要求的国(境)外高校排名,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其中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未能按期取得,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应在2024年10月15日9:00至10月21日9:00期间,通过渝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qzpta77.chinasyks.org.cn/cn_cqyubeisy/index.html#/index)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避免误报。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4年10月21日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审核。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审核通过的考生,请立即打印《报名登记表》用于现场资格审查。
所有网上报名考生均应在考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于2024年10月23日上午9:00—10月24日上午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附件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教委一楼大厅(重庆市渝北区学成路299号)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12:00,14:00—17:00。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四)开考情况公布。
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及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分值100分,时间60分钟,采用闭卷笔答方式。主要考查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科目知识,包括从事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将于现场资格审查后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于笔试结束当天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布。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因考生于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岗位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确需递补的,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前述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bq.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渝北区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区外;未满3年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咨询电话: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等问题请咨询:区教委,023—67813597;区人力社保局,023-67825273、67806609
(四)本公告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报名登记表
3.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4.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浈江区位于韶关市区东北部,区域优越,交通便利,是连接南北的重要交通枢纽,“水陆空”立体式交通网络发达,是韶关市辖三区之一,韶关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信息中心。近年来,浈江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363”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以“百千万工程”引领浈江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打造全市新型工业化战略重地和商贸物流中心,争当韶关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争创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
浈江区现有39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其中小学27所(另有教学点7个),初中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全区有公办性质幼儿园14所。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面向全国第三次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12名。岗位需求详见《韶关市浈江区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取得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函。对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韶委人才〔2021〕1号)规定的相应条件的,经相关认定程序,可认定为“青年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及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较大强度的工作压力;
5.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年龄要求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韶关市直、韶关市各县(市、区)在编在职事业单位人员;
8.在编在职人员近两年内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9.近三年在我区组织的教师招聘中放弃拟聘用资格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人员,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对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韶委人才〔2021〕1号)规定的相应条件人员,经上级认定后,除按月享受正常薪资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的政策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校园宣讲
(1)11月2日(星期六)9:00-12:00
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图文信息中心圆厅(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
(2)11月9日(星期六)9:00-17:00
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体育场招聘会(详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
(三)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查询报名系统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上午8:30至2024年11月18日17:30,超过此时限不予受理。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①《韶关市浈江区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贴报名表(或在报名表打印的照片),并且《报名表》中“应聘人员承诺”必需本人手写签名;②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表(如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则提供毕业证学位证);④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⑤教育部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①《韶关市浈江区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贴报名表(或在报名表打印的照片),并且《报名表》中“应聘人员承诺”必需本人手写签名;②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③毕业证学位证;④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⑤教育部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对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并承诺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上传的报名材料按“浈江区青年人才+职位代码+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文件命名(如文件命名:浈江区青年人才+C2024001+初中语文+张三+中山大学),将报名材料按材料顺序扫描形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
对报名过程中有工作上的疑问,请致电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917293,对报名系统操作有疑问的请致电:4008389296。
(五)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1月18日进行线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意见为“资料不齐”,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完善的,必须在2024年11月19日17:00前完成补充,逾期不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意见是否报名审核通过。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其余工作流程(面试公告等)只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招聘考试工作各个环节,请妥善保管好证件。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后续各环节发现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取消资格并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浈江区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引进,原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须在韶关行政区划外(含韶关生源高校毕业生)。在韶关市内,各县(市、区)之间、各县(市、区)与韶关市直用人单位(包括中省驻韶单位)已就业人员之间的流动不属于引进范畴。
4.韶关行政区划外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6.报考专业。应聘人员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场次、形式和成绩以面试正式通知为准,具体要求通过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发布通知。
(一)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韶关行政区划外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科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通过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发布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考生须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通知通过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事宜。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生的应变、沟通能力,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1小时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且考生须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名单)统一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七、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在编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聘用人员需在浈江区应聘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且5年内不得交流、借用或调动。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因受学校岗位结构的限制,本次新招聘的教师暂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经考核合格,待学校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可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岗位竞聘进行岗位调整。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公开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
(一)工作咨询电话:0751-8917293,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监督及举报电话:0751-8879885,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十三、其他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聘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方可参加(与报名时一致)。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韶关市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韶关市浈江区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2:韶关市浈江区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3: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
附件4: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