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118名公办教师,事业编制

职场   2024-11-17 16:31   河南  

含两条招聘信息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江苏省宿迁市市直教育系统学校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正式事业编制)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进行招聘。以下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1.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等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3)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受到过记大过、留党(留校)察看的,或在受处分影响期内的;

(5)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

(6)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考察、体检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教育局网站和相关高校就业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所有报名考生免收考试费用。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2411239:00-12:00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崇师楼D区1楼招聘宣讲二厅103室。

报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等,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有效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并现场签订未就业承诺书。具体如下:

1.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3.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或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专业学生证明和成绩表;

5.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目前未认证的,须提供境外高校所修专业证明和全部课程成绩单,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提交);

7.本人近期2寸照片2张。

上述1-6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当日通知到考生,初202411月23日下午笔试,1124日面试。各环节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考试方式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开考,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招聘计划人数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3日12:00-14:00。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教学基础知识。组织笔试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考生成绩不低于试卷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采取演课形式,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对于形不成竞争(指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未组织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为合格。

考试结束后,组织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未组织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组织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未组织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四)考察

考察在考试结束后组织实施,通过个别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合格人员作为进入体检人选,签订三方协议。 

(五)体检和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的考生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由招聘单位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不予录用。体检、聘用时间另行通知。

此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考察环节考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体检、聘用等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再进行人员递补。

(六)聘后管理。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

1.专业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

2.拟聘用人员是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他人员均须在报名开始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材料,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公告由宿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89653(宿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岗位简介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监督电话:0527-84389663(宿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监督与审计处))

    附件:1. 岗位简介表

          2. 江苏省宿迁市市直教育系统学校2025年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 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拟聘公示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111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111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名,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58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58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4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考生在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符合附件1“其他条件中相应条件的,均予以认可;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只能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发展情况或条件报考。

附件1所要求的国(境)外高校排名,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附件1所指部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均含“国家优师计划”2025年毕业生。

除明确规定外,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调教、教师资格证条件的,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应在20258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未能按期取得,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481日至20258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1126日上午12:00时前将报名表(附件2)以及教师资格证、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佐证材料等材料发送到报名邮箱:wzqjwrsk@163.com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

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网上报名考生均应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降低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万州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万州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三)开考情况公布。

各岗位报名人数、岗位名额递减及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一科,分值150分,时间90分钟,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公布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考试当天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考点参加考试。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万州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万州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所有进入面试考生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附件3)。

因进入资格审查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万州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下一环节。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万州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万州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将在万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按指定课题备课30分钟后上课10分钟,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因考生于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岗位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2÷3×5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公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万州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确需递补的,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万州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州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面试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面试缺额不再递补。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进入体检环节后,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中、体检(考察)后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拟聘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其最低服务期按照《岗位一览表》(附件1)执行,服务期满方能交流、调动到区外;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其中,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还需按公费师范生协议承担相应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万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上公示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咨询电话:

万州区教委:023—58223561

万州区人力社保局:023—58232645

(四)本公告由万州区人力社保局、万州区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4.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附件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
4.附件4: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5.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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