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谢鹏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有效化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12月18日,浏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布设5个点位,重点打击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酒驾6起。
“时近年关,随着天气转冷、亲友团聚,依照往年的数据分析,涉酒驾驶行为有增多的趋势。”浏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陈伟表示。
直击现场
“喝了酒不能驾驶摩托吗?”12月18日13时许,镇头镇居民李某驾驶摩托车经过S326线干口村路段时,遇到浏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镇头中队交警在此设卡。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李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7mg/100ml,达到了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随后民警在对李某进行处罚登记时,发现李某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中午吃饭时,喝了一点啤酒,心想骑摩托不会遇到交警,没想到被查了。”在被交警部门查处后,李某十分后悔。
在当天的执法行动中,浏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镇头中队还在同一地点查获了另一起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行为。
“摩托车也是机动车的一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摩托车、无证驾驶摩托车,都属于违法行为。”浏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镇头中队中队长黄滔告诉记者,“针对这两名摩托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我们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