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2023年12月1日,东营市人民政府令第208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1月2日起施行。
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
管理办法
《办法》包含哪些内容?
《办法》不分章节,共二十五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禁放区域、地点、时段。《办法》在原《暂行办法》划定的禁放区域基础上,新增了东营港开发区部分区域。明确重点防火区、交通枢纽线路、危化品生产存储区、人员密集场所等地点全年禁放。规定中高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全市禁放。
二是压实责任分工。细化了公安、应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烟花爆竹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明确了生态环境、住建、民政、教育等其他部门的相关职责内容。
三是完善管理措施。第九条规定,对烟花爆竹销售采取实名制登记等安全管理措施。第二十条规定,针对违法燃放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处以不同幅度的罚款。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从事庆典、婚庆、殡葬、餐饮等服务的单位或个人,违法为服务对象提供燃放烟花爆竹服务的,设定了行政处罚措施。
哪些区域禁放烟花爆竹?
《办法》规定
中心城区:东至东六路、南至南二路、西至西五路、北至德州路以内区域;
河口区:东至海昌路、南至河庆路、西至滨四路、北至河滨路以内区域;
垦利区:东至东三路、南至同兴路、西至利河路以西1000米、北至黄河大坝以内区域;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东至防潮堤、南至桩埕路、西至G340和101路、北至防潮堤以内区域;
广饶县、利津县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的区域。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点保护部位。
哪些时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办法》第十条规定,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第十三条规定了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的时间段。
禁放区域外
可以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吗?
禁放区域外不受禁放烟花爆竹限制,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点保护部位和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间段除外。
结婚能燃放烟花爆竹吗?
2024年1月2日《办法》施行后,禁放区域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将依照法律法规执行,从事庆典、婚庆等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及饭店、酒店、宾馆等经营者应当熟悉相关禁止服务事项。婚庆场合,鼓励和倡导使用无污染、噪声小的烟花爆竹替代品,如采用喜庆音乐(不超过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鲜花、喷花、爆破气球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相关活动。
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时段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十一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时段,从事庆典、婚庆、殡葬、餐饮等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服务对象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服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东营公安
提醒大家
处罚是手段,不是目的
我们呼吁广大市民
自觉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
新颁布的《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
积极争做
文明城市的践行者、环保城市的维护者
共同营造
安宁、祥和、文明的居住环境
共同建设
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丽东营!
来源:东营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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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法律顾问:山东汇研律师事务所 王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