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继续发放“乐·上海”服务消费券,旨在提振消费、扩大内需,聚焦餐饮、旅游、电影、体育四大领域,促进服务消费与商品消费联动。
消费者最早可于2月22日(周六)报名参加餐饮、旅游消费券的摇号,所有消费券于3月1日(周六)起核销,于6月发放完毕。市级财政投入5亿元,餐饮占3.6亿,旅游9000万,电影3000万,体育2000万。
餐饮券券面规则为:满300元减90、满500元减180、满1000元减400;
旅游券住宿类券面规则为:满300元减90、满600元减180、满900元减270、满1200元减360,同时在部分A级旅游景区(点)、“一江一河”游览、观光巴士游览等其他场景发放游览类券,券面规则为:满30元减15、满50元减25、满100元减50、满150元减75;
电影券单人券20/30元、双人券40/60元;
体育券满10元减5元、满20元减10元、满40元减20元、满60元减30元、满120元减50元、满200元减80元,另有针对特定运动项目、特定人群的专项券。
餐饮和旅游消费券通过银联云闪付、支付宝、微信支付发放;电影消费券通过淘票票、猫眼限量发放,先领先得;体育消费券通过“来沪动丨健身地图”平台,3月1日起每天8点、12点、18点三个时段发放,先领先得。
鼓励2024年参与企业继续报名,新企业可先提交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纳入商户名单。商户和消费者需遵守规则,禁止刷单套现、软件作弊、虚假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消费者最早可于2月22日(周六)报名参加餐饮、旅游消费券的摇号,所有消费券于3月1日(周六)起核销,于6月发放完毕。活动期间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各类消费券的发放安排,具体安排以各主管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本轮服务消费券投入市级财政资金5亿元,资金分配为:餐饮3.6亿元、旅游9000万元、电影3000万元、体育2000万元。
餐饮消费券券面规则为:满300元减90、满500元减180、满1000元减400。
旅游消费券住宿类券面规则为:满300元减90、满600元减180、满900元减270、满1200元减360,同时在部分A级旅游景区(点)、“一江一河”游览、观光巴士游览等其他场景发放游览类券,券面规则为:满30元减15、满50元减25、满100元减50、满150元减75。
电影消费券分为普惠、特色展映、文娱联动三类,券面规则为:单人券20/30元、双人券40/60元。单人券使用门槛:每笔订单购买单张影票,设置最低实付门槛9.9元;双人券使用门槛:每笔订单购买两张及以上影票,设置最低实付门槛19.8元。
体育消费券券面规则为:满10元减5元、满20元减10元、满40元减20元、满60元减30元、满120元减50元、满200元减80元,另有针对特定运动项目、特定人群的专项券。
餐饮与旅游消费券通过银联云闪付、支付宝、微信支付发放,以“在线报名、公平摇号”方式确定中签消费者。电影消费券通过淘票票、猫眼两大购票平台发放电影消费券,限量发放,先领先得。体育消费券通过“来沪动丨健身地图”平台,3月1日起每天8点、12点、18点三个时段发放,先领先得。
鼓励所有参与2024年“乐·上海”服务消费券发放的企业继续报名。未参与2024年发放的企业可先提交报名信息,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及时纳入参与活动商户名单。
原则上,除了被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以及在2024“乐·上海”服务消费券发放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以外,在本市正常经营且证照齐全、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均可报名参加活动。商户报名、消费者报名公告将通过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上海发布等平台发布,具体要求请大家届时留意。
特别提醒:消费者与商户应自觉遵守活动规则,坚决抵制消费券套利、刷单套现、软件作弊、虚假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参与活动的商户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不得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掺假商品、虚假标价、虚假广告等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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