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居民朋友:
根据《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车库一律不得用于出租住人及经营开店。为消除车库消防安全隐患,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到“三个严禁”:严禁车库出租住人、严禁利用车库开展经营活动、严禁利用车库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唯亭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机制办公室决定,从2024年6月起针对车库违规出租住人、生产、经营开展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为了您的财物免受损失,请务必在2024年6月15日前自行搬离到位,对于6月15日前未自行整改,仍在车库违规出租居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将开展集中整治,不再另行告知、劝说。
2. 对阻挠整治行动的行为,公安部门将严肃处理。
特此告知!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机制办公室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