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龙山小学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告知书

美食   2024-12-09 16:56   福建  

尊敬的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关注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履行监护和接送孩子安全上下学是家长的责任。 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需要家庭、学校共同配合。为保证您孩子的交通安全,为了您的家庭幸福,让我们携手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请家长朋友及同学们就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作出如下承诺:





家长承诺


一、教育孩子上下学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走人行道靠右行走,横过道路走“斑马线”,左右察看避开车辆,遵守交通信号灯,骑车注意交通安全,不在道路上玩耍打闹等。
二、家长要教育孩子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不要过早到校,放学后按时回家,上下学途中不要到危险地方玩耍,不要跟陌生人走,不要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到同学、朋友家玩。
三、家长要在学校划定的区域接送孩子上下学,不要拥堵在学校门口或者路口,车辆要妥善停放。
四、孩子因特殊情况不能上学,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请假。上学期间,孩子因事因病需要中途离校,必须经班主任以及学生、家长或委托人等共同在请假条上签字并确认交接后,方可离校。
五、家长驾驶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接送孩子上下学,车辆和驾驶人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行驶和驾驶资格,挂牌行驶,并和孩子一起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切勿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等。
六、监督并禁止未成年人骑电动车、摩托车上路行驶。
七、对孩子履行监护人义务,保障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孩子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并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发现孩子的不良交通行为习惯,要及时教育并帮助纠正。






学生承诺


    一、学生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上下学途中不追逐打闹。在道路上行走做到: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在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或横穿公路时要慢行;注意观察,看清来往车辆,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等。

    三、学生上下学要拒绝乘坐无牌、无证、无营运手续、超速、超员、超载、假牌假证、改装、报废、未办理交强险、驾乘人员险、承运责任险等车辆;拒乘货车、农用车等非载客车辆;拒乘酒后驾驶和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拒绝乘坐非法拼装车辆。
    

   
    四、自觉服从学校、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服从交警指挥,严格遵守其它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
    五、交通法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的不予许骑电动车。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对未到指定年龄的孩子骑车上学,家长要坚决制止。
   


    六、我校地处马銮湾城乡结合部地带,人口稠密,上下学时段,正是公司上下班高峰时刻,小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因此我校严格规定,不允许学生骑自行车(共享单车)上下学。

    七、学生乘坐公共交通(公交、地铁)应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相关安全规定,不在车厢内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上下车注意观察周边环境是否安全;不破坏公共交通设施。



    以上承诺,我作为家长、学生坚决做到!
                                   
厦门市海沧区龙山小学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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