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户:
春节藏历新年将至,为方便广大群众购买烟花爆竹,县应急管理局将于近期开始办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凡申请办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满18周岁,带本人身份证到县应急管理局(幸福路与广场路交叉口)处报名填写申请表。(由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审核)。
二、经营场所实行专店销售,住店值守,销售实名制登记,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配备监控视频设备并且要求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0日以上,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实地进行审核)。
三、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要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并参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若在培训、考试期间出现迟到、早退现象,一律取消资格。(由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免费义务组织培训)。
四、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仓库,并且有仓库保管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实地进行审核)。
五、对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在谢通门县应急管理局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另外要求申请人必须是销售人员,以免发生倒卖许可证的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六、申请人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需缴纳风险抵押金一万元,结束经营烟花爆竹销售后,风险抵押金全部退还申请人。
七、申请日期: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25日18:30上班时间,过时一律不予受理登记。
八、联系人:次仁罗布 联系电话:18208025665
九、报名方式:线下报名(到谢通门县应急管理局)
十、如符合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报名人数和培训合格超过10人以上,为降低安全生产隐患,将采取现场公开摇号方式抽取符合报名人数的10%进行发放许可证。
谢通门县应急管理局
谢通门县公安局、
谢通门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2月10日
来源:谢通门县发布
通门公安
审核:次仁 欧珠平措
责编:顿堆多吉
编辑:桑杰曲扎 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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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通门公安
微信公众号:xtmxgaj
主办单位:谢通门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