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服务业青年婚恋问题,深入推进攀枝花市东区青年发展型县域建设,团区委拟组织实施“单身解救计划”项目,在全区各大商圈设置“全城热恋”点位,于每月14日选定一个商圈,选派专业红娘为服务业青年提供个性化匹配、交友联谊、婚恋情感讲座等主题活动。本项目拟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支持、引导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承接,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和项目要求选择一至多个项目,团区委将根据提供的资料进行分析研判、择优选择。
项目一:个性化匹配
围绕“个性化匹配”主题,通过讲解、互动、实践等方式,根据青年群体的年龄、兴趣爱好、职业等信息,为单身青年精准匹配潜在的恋爱对象,通过科学的算法和专业的人工筛选,确保匹配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项目二:主题交友活动
举办形式多样的主题交友活动,如手工体验、文化艺术、美食之旅等,让单身青年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结识新朋友,增长见识,丰富业余生活。
项目三:婚恋情感讲座
通过开设婚恋情感辅导讲座、有奖问答、互动表演等方式引导青年树立正确婚恋观,提升交友技能。
2024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14日
面向全区所有青年
全区各大商圈、小区、青年活动阵地等
1.所承接项目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时长不少于6小时。
2.项目实施前将活动预案报送至团区委办公室。
1.团区委将根据全区各大商圈具体实施情况拨付相应活动补充经费。
2.积极上报活动照片、信息、新闻报道等,团区委将做好宣传推广等。
1.统一标识。每场活动要有与“单身解救计划”主题相关的背景、海报、KT板、横幅等。
2.内容丰富。项目承接方要创新思路、活跃现场气氛、真正让青年有所收获。
3.广泛宣传。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单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宣传,提高参与度,扩大影响力。
承接主体包括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政府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在校大学生团队以及各级团组织。
(一)社会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7.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在校大学生团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学信网学籍信息;
2.需经过学校审核推荐、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
3.有丰富的想象力、对暑期青少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有一定的了解;
4.团队默契协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01
公示公告
团区委通过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共青团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东区微青春)、幸福东区APP等平台向社会发布项目相关公告公示信息。
02
项目申请
请有意向申报的组织或团队,于2024年10月20日18:00前将申报资料发送到邮箱(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接受电话、邮件咨询,接收申报资料报送;双休日、节假日仅接收邮件咨询)。项目申报材料必须于项目申报周期内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03
资料报送
需先行报送《购买服务项目申报书》(长按下图二维码下载项目申报表),通过审核后再报送后续材料。
🔼长按二维码下载项目申报书
04
评审评估
团区委将按照“符合购买需求、质量和活动内容等、经费计划最合理”的原则组织评审团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另团区委有权依据评审结果作出确定承接主体或终止、撤销、变更项目招标的决定,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05
签订协议
对已确定的承接主体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团区委与其签订项目协议;有异议的,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反映属实的,取消承接资格,反映情况不属实的,按程序签订协议。协议中明确服务内容、工作要求、价格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争议处理以及违约责任等。承接主体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协议一经签订,严禁转包。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团区委研究批准。
06
评估验收
团区委向社会公开项目实施内容、绩效评价结果及监督举报方式,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和意见反馈;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或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和评估标准,对项目进行业务指导、绩效评估,评估验收后将按照开展情况进行评优,必要时进行财务审计。承接主体应建立项目服务台账,记录工作计划方案、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等有关资料信息,定期公开台账信息及提供服务的动态情况。若接到三次以上投诉举报且经查属实或绩效评估差,团区委有权要求承接主体限期改善服务,并考虑是否削减项目资金或中止其承担项目任务;对涉嫌违规违法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或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团区委对此公告享有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
王芃程;
联系电话:
13908140803;
电子邮箱:
1665635624@qq.com;
地址:
攀枝花大道中段东林巷8号
编辑 | 徐宇婷
审核 | 谭雯静
转载于东区微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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