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 医药健康学院关于拟确定刘启航等同志为第14期发展对象的公示

健康   2024-11-21 09:39   广东  



医药健康学院关于拟确定刘启航等同志为第14期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医药健康学院学生党支部、教师党支部于2024年11月20日分别召开支委会根据以下考核标准研究决定,确定刘启航等7名同志为2024年下半年(第14期)发展对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共7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医药健康学院党总支反映。

联系人:彭子青

电话:17665191671

邮箱:1184284435@qq.com

联系地址:医药健康大楼205办公室


医药健康学院党总支

2024年11月21日






来源 | 医药健康学院党总支

审核 | 医药健康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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