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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万源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招聘人数为15名(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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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万源市户籍(本人或直系亲属在万源城区有房产的不受户籍限制);
(三)年满在18至35周岁,即1989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高不低于1.68米,身体体检合格,无口吃、无纹身、无残疾。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烈士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退役军人;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提供虚假个人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征信不良记录的;
8.曾经具有辅警工作经历被辞退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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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2.报名地点:万源市公安局A栋办公楼政治处502办公室。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本人在报名时填写《万源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和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微信扫码获取《万源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包括资格初审和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体能测试
1.测评标准。考生需接受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三项。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测试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2.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地点和时间通过“万源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四)考生笔试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2,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研究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减开考比例并面向社会公布。
1.笔试内容为《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2.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应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考生面试
1.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依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笔试人员可全部参加。
3.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万源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4.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六)考生体检
1.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结果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中国共产党党员、烈士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2.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复检一次。
4.体检地点和时间通过“万源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七)政治审查
由万源市公安局负责政治审查工作,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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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聘用及待遇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参加万源市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万源市公安局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其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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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万源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并接受万源市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等有关部门和群众监督。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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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工作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理报名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工作涉及到的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重要信息均通过“万源公安”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各招聘环节中,出现考生逾期不到者均视为个人弃权,责任自负。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万源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彭警官,15681479156
END
来源:万源市公安局
审 核:孙 粟
责 编:夏宁蔚
编 辑:段 豪、曾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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