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24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组、第三中学、新华幼儿园,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第五中学、第一小学、师范附属小学,市委第三巡察组对阜阳科技工程学校、第二中学、第四中学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市教育局党组,阜阳科技工程学校、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第五中学、第一小学、师范附属小学、新华幼儿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部门、二级机构负责人,以及重点岗位管理人员。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围绕“四个聚焦”开展政治监督。一是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阜阳市委、界首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二是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突出对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四是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统一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二维码,开通专门值班手机,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1. 信访接待窗口:丹露商务大酒店三楼307房间;
2. 邮政信箱:界首市人民路1号市委巡察办转巡察组收;
3. 意见信箱:丹露商务大酒店、市教育局、阜阳科技工程学校、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第五中学、第一小学、师范附属小学、新华幼儿园大门口;
4. 电子邮箱:jsswxcyz@163.com;
5. 专门值班电话:19355806912;
6.“界巡之窗”二维码:通过信访举报平台无记名反映问题。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
2024年10月9日
来源: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