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预拘留公告
(2024年第二期)
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不申报、虚假申报及无正当理由逾期申报财产等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本院拟决定对茹羊飞等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文件精神,现对茹羊飞等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对于已被公布预拘留的被执行人,既不履行义务,又不积极联系法院说明情况的,我院可随时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我院提供执行线索,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电话:0939-8886911
附:预拘留被执行人名单
编辑: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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