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2024年永嘉县“万人评机关中层科室”网络评议即将启动!

政务   2024-12-02 17:31   浙江  

永嘉县2024年度

“万人评机关中层科室”

网络评议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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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万人评机关中层科室”活动,是永嘉县委、县政府依靠社会各界群众,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开展多维度、常态化、全覆盖的监督评议,是倒逼理念提升、流程优化、机制重塑,推动干部作风改进、服务质效提升、发展环境优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动永嘉“拥江融入、产城融合”,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的重要保障。

根据《2024年度全县万人评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实施方案》,全县共有706个科室参加了日常评议,其中审批服务类26个、执法监督类37个、综合管理类359个、国有企业类39个、教育机构类114个、医疗卫生类29个、银保机构类102个。综合近一年来日常评价结果,共筛选出143个科室参与此次网络评议。


网络评议时间

12月4日10:00——12月10日17:00


我们在办事服务对象、县直部门干部、乡镇(街道)干部、民营企业家、“两代表一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代表等各类群体中随机抽取部分人员,发送邀请短信,用手机号登录。

只要收到永嘉县评议办发送的邀请短信,就可以投票评议!!!

我们将在12月4日开始发送投票短信,若您有收到短信提醒,请积极参与,投出宝贵的一票!

县发改局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行,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政策法规、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行政审批科

负责全局有关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国家、省、市、县政府投资项目立项、扩初和工程变更等相关审批服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相关审批服务,人防工程前期审批相关工作服务。

永嘉县价格认证中心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价格认定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办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提出的涉嫌违纪案件、涉嫌刑事案件、涉及行政事项的价格认定;组织开展全县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完成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县经信局

企业发展科

拟订并实施大企业培育政策,开展企业减负降本工作,拟订并实施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政策与措施,开展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组织开展助企服务。承担“亩均论英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县教育局

教育一科

承担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和语言文字宏观管理工作;拟订义务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统筹管理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教学,指导管理教材建设和教材选用、使用、审查工作,统筹管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和课程计划执行,承担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工作,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

行政审批服务科

(民办教育工作科)

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结果反馈。牵头教育综合执法工作。牵头负责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和“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和管理民办教育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民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规划。拟订民办教育有关管理制度。负责民办学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综合管理和办学行为的监督指导工作。协调做好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表彰奖励和招生广告(简章)的审核备案等工作。指导县民办教育协会工作。

教师发展中心

承担中小学教育理论、政策和实践研究,为全县基础教育政策制定与实施提供专业支持。指导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事业发展,承担全县学校的业务指导,为学校和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各类咨询、指导等服务。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课程改革的业务指导,指导实施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相关教材。指导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组织各类学科教研活动和评审;承担全县教育科研规划、立项与管理,培育和推广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评价与管理;组织地方课程教材及配套教学用书编写,编辑教育学术刊物。承担全县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教师、班主任、校(园)长培训。承担全县教师培训业务管理、教师培训质量监控、名师培养与建设工作。制订全县教师教育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重大教师培训项目,组织实施培训工作。负责开展教师培训项目评审、教师教育研究和教师培训资源库建设。负责全县学校校本培训管理、指导、考核与教师学分认定工作。具体负责全县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永嘉县教育学会具体工作。



县科技局

工业科技科

负责全县工业类科技计划管理工作。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培育建设工作,推进企业科技研发机构建设。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推进科技创新大平台建设。承担科技金融相关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发展。推进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条件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和监督实施。指导推进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拟订科技合作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推动建设科技合作载体。指导大院名校等创新载体引进。承担科技对口支援相关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协调管理全县科技外事工作。负责拟订引进国(境)外智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国专家来永工作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承担国(境)外科技人才类相关招才引智活动。归口管理全县因公出国(境)培训。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和人才评价工作。承担院士联络相关工作。组织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审核推荐。承担科技信息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等相关工作;承担科技创新创业、参与提出专利培育孵化政策建议等相关工作。



县公安局

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国(边)境管理及其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不准出入境人员的控制工作。办理部分短期赴港澳审批业务,依法管理境外常驻机构和“三资”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工作。

交通警察大队秩序中队

负责全县道路指挥调度交管情指一体化工作,县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范管理工作,开展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排查工作,做好新建道路、建筑、道路开挖等审查工作。

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全县刑事犯罪侦查工作的组织、指导、服务和实战。负责研判分析刑事犯罪规律特点、发展趋势,提出预防、打击对策工作。负责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侦破工作,负责全县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击与预防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全县打击刑事犯罪阶段性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多发性、常发性及跨辖区系列性案件的串并案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合成作战、视频侦查、追捕逃犯工作。负责指导、组织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指导、协调、督办和承办全县有组织犯罪案件和拐卖妇女、儿童案件。负责涉黑恶性质犯罪线索的收集、研判,为上级部门部署扫黑除恶工作提供决策支撑。承担全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指挥中心

组织、指导、监督全县110接处警和社会联动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接警与指挥调度工作。组织、指导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快速反应和应急机制建设。协调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和严重犯罪案(事)件。



县民政局

社会事务科

指导、监督民政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执行落实,做好民政领域社会事务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民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民政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拟订全县殡葬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开展殡葬改革工作。承担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负责县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承担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行政审批科

依法承担局集中审批项目的审批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核等工作。承担慈善组织认定、殡仪服务设施审批、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和收养登记管理等工作。负责并指导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婚俗改革宣传倡导、婚姻家庭教育辅导及队伍培训等指导服务工作,挂永嘉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永嘉县婚姻家庭服务指导中心牌子(用于婚姻登记服务场所)。

永嘉县社会福利中心

收留和寄养本县社会上孤儿、弃婴,并提供生活服务。承担本县社会老人寄养工作,并提供生活服务。完成永嘉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司法局

社区矫正管理局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事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指挥中心日常工作,协调本系统应急、维稳、突发性事情处置工作。负责全县监地衔接工作。

政府法律事务科

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和其他专项法律事务。承办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清理和评估。指导乡镇(街道)及县政府工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清理和评估。负责乡镇(街道)及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负责局法律顾问管理和其他法律事务。

法律服务管理科

(行政审批科)

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拟订全县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执业活动。协助市司法局开展律师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惩戒,负责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惩戒。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商(协)会组织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县法律行业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办理)。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温州市律师协会永嘉县联络组和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



县财政局

预算执行科

牵头组织实施预算执行职责,组织推进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参与建立并落实财税经济分析指标体系。负责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组织汇编全县财政总决算、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及县级财政资金调度。负责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具体实施工作。组织拟订公款存放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县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监督管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公款存放。

财政监督科

(绩效管理科)

组织实施财政监督工作,拟订财政监督的政策、制度和办法。组织重大财税政策等专项财政监督检查,负责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和有关重大事项的专项检查,对违反财税法规、政策的举报案件和移送案件进行查处。组织实施局内部控制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审计机关对县级财政实施审计的联络协调工作。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共性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全县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事后绩效评价。组织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和绩效评价。建立绩效结果应用机制。负责对功能区、乡镇(街道)财政运行情况实施综合绩效评价。



县人社局

政策法规科

(行政审批科)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制定实施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规范,指导信息化建设和社会保障·市民卡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备、清理工作。牵头办理局外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牵头调查研究工作,参与重要文稿起草。承担国内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动态的收集和综合研究工作。牵头承办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和处罚听证等相关法律事务工作。承担本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本系统普法和执法指导工作。组织协调局法律顾问和专家咨询事宜。牵头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承担本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协调行政审批等相关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事项目的办理工作。做好行政审批窗口日常管理工作,完善行政审批工作办理标准、程序和规则。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负责对全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构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组织协调处理跨区域、有影响的重大争议。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的管理、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劳动综合科

拟订劳动关系协调政策。指导企业安置职工。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全县国资营运公司招聘方案的备案审核以及录用手续办理工作。制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负责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指导工时制度及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加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定期开展薪酬调查,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和最低工资标准。推进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拟订并实施城乡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负责管理企业在职职工、社会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工作。拟订并实施全县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拟订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政策和管理规则。拟订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大赛。承担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技工院校招生办公室具体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执法监察科

负责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性执法活动。负责专业执法和综合行政执法的衔接。负责自然资源执法以及相关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承担上级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对永嘉执法监督检查的联络工作。

确权登记科

按照有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开展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争议调处等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全县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登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政务服务科

负责局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负责县局权限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工作,承担“最多跑一次”等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审批制度建设工作。负责集中审批事项的数据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驻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承办集中审批业务信息公开工作。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信息中心

承担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服务工作;承担局档案服务工作;完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住建局

行政审批科

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制定机关行政审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统一受理和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综合协调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参与有关行政审批的技术审查工作,并协助抓好落实;负责局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住房保障科

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落实县政府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协调督查城中村改造的规划编制、计划执行、政策制定、建设管理、资金筹措和审计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进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永嘉县城建档案服务中心

负责全县城建档案、产权产籍档案归集与利用;负责审核建设工程文件规范性、归档及移交等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

交通项目前期科

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公共交通、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等专项规划。牵头拟订物流行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县综合交通前期项目,负责组织、指导交通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组织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协助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报批和施工图招投标。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研究、引导与规范工作,研究分析全县交通经济运行情况。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改革计划,组织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承担综合交通产业发展和培育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审批科

负责拟订、落实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负责县本级交通运输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许可类工作事项的审批、备案;配合相关科室现场勘查涉审批现场:负责各类行政许可和办证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协调审批系统的维护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窗口工作和窗口文明创建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动执法分队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机动执法。负责县域内交通行业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监管及跨区域路政、运政案件查处。按职责权限承担县域内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职责;参与交通工程建设质量、事故等调查处理。组织实施突发事件、紧急情况、重大公共事件的现场交通执法保障。承担指导全县公路运输超限治理及非现场执法系统的日常管理、相关数据统计分析、信息审核等工作。负责“互联网+监管执法”相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在线动态监管、协调指挥执法应急联动出勤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部分“互联网+监管执法”工作(数字打非)。

公路养护科

承担全县乡道以上公路、桥梁、隧道、安全以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养护相关工程计划的编制。承担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工作。指导全县村道建设、绿化、养护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村道路况质量提升、标准化建设等相关技术指导、督查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农村公路养护站标准化建设。承担新(改、扩)建公路移交接养工作,监督指导PPP项目养护管理。承担公路标志标线、指路体系建设和路况质量提升相关技术指导、督查工作。负责接养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隐患排查、评估和整改工作。负责公路应急抢险工作。承担全县公路数据库统计和交通量调查工作。承担公路养护设备与养护物资、公路应急装备与应急物资的储备、保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养护生产的技术审查、技术指导、沥青采购。承担涉路施工和超限运输行政许可等相关技术审查工作。承担公路路产确权工作。牵头共同富裕、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水利局

水政水资源与审批服务科

负责县本级水行政许可工作,负责群众和企业涉及县水行政部门办事目录清单内的事项办理。拟订并监督实施水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综合性政策。组织、指导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指导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指导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

水政河湖管理中心

协助承担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等相关工作,受理水政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协助承担涉水项目(非水利项目)批后监管,以及全县水土保持监管等工作。协助做好全县的水事纠纷调处,参与县际间水事纠纷调处。参与起草水利地方规章和政策,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辅助工作。协助制定河湖长制工作规章制度、规程规范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承担县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交办、督办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和县级河湖长交办的事项。协助组织对本级相关部门和下级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和约谈问责;做好县级河湖长履职的服务保障。完成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农业农村局

法规与行政审批科

研究拟订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措施。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农业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审批与监督工作。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法治建设工作。

合作经济与改革科

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农村改革试验区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体系建设及仲裁工作。指导国有农场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农业行政执法队

贯彻执行农业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开展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种畜禽)、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政、渔港、渔船、渔业生产安全、水产养殖及水产种苗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承担永嘉县区域范围内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处全县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网络销售等新型涉农违法行政案件;县农业行政执法队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



县商务局

行政审批与法规科

负责县本级相关商务审批事项的行政许可、备案、审核转报工作。承接省、市商务部门委托的审批事项受理工作。负责拟订县本级商务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负责审批制度改革相关事项的对接和推进工作。负责行政许可档案整理并定期移交归档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



县文广旅体局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

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开展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和体育领域的执法检查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负责组织查处重特大案件和跨区域违法案件的查处;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行政审批科

(广播电视科)

科室职能为承担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行政许可工作。拟订全县广播电视相关政策、规划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负责对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监管监测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广告创作和播出,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

县图书馆

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文献并为读者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工作;开展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等在内的知识培训和社会教育,为全县读者提供文化交流学习的场所和平台;开展送书下乡活动,稳步增加全县藏书量;开展业务指导培训,提升全县图书馆从业者专业技能;推进永嘉城市书房的建设,提升城市书房开放水平;加强全县各图书分馆建设,管理各图书分馆开放情况;完成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卫生健康局

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推进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的指导、审核与备案。组织指导卫生健康普法教育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承办卫生健康行政许可。

疾控监督与职业健康科

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县牵头工作。承担县公共卫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重大违法案件。组织开展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废弃物监督执法检查。完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体系,组织稽查考评,指导规范监督执法行为。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医政医管科

拟订全县医疗行业管理、中医药行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献血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医疗服务及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准入、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等,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系建设的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拟订执行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承担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县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负责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继承、传播、发展,指导和协调中医药国际交流、推广、应用以及与港澳台的中医药合作。参与拟订全县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扶持政策。指导全县民族和民间医药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和伦理审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专业人才选拔培养,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中央和省市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

政策法规科

(行政审批科)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执法宏观层面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牵头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承担政策研究工作、最多跑一次改革。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执法计划编制、“双随机”监管执法;承担规范性文件和局相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涉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行政许可与备案工作。指导开展全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指导统筹权力清单编制、调整、发布工作。承办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科

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履行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拟定年度全县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并通报执行情况;负责平安建设、综治维稳,负责各类评比表彰活动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审核工作;负责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负责除工贸行业外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工作。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应急管理执法队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开展打非治违,实施行政处罚,承担执法统计工作。受理、承办群众举报投诉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牵头负责安全生产(含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配合自然灾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协助各类评比表彰活动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审核,配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

登记注册分局

(行政审批分局)

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市场主体的名称审核、企业登记注册、股权出质登记工作。承担食品、药品、计量、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收件、批转、发证等工作。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相关许可和认证现场检查。

永嘉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

贯彻执行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拟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并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负责查处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直销传销领域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案件;负责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广告违法案件;负责查处产品质量、生产许可、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的违法案件;负责查处食品(含特殊食品)、盐业领域的违法案件;负责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的违法案件;负责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低价倾销、人为哄抬物价或压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违法案件;负责查处假冒专利、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案件;负责查处酒类流通、商业特许经营、典当、成品油市场、零售商促销、零售供应商公平交易、再生资源回收等方面的违法案件;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数据统计、分析与管理工作;完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数据管理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指导电子取证工作。协调整合部门信息资源,推进信息资源的互联、共享和协同。配合推进涉企信息大数据管理和运用。拟订本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推进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数字化转型和智慧监管。承担县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指导并配合特种设备许可相关工作。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县统计局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档案、后勤、财务、人事、退休干部服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统计监督相关工作。组织统计教育培训工作。



县医疗保障局

基金监督科

负责医保基金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永嘉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协助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费用报销工作;协助做好大病救助服务工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策法规科

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政策调研和制度体系建设。负责法治政府、信用建设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查。负责县级案件审核、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法制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县级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管理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办理工作。参加与行政审批有关技术审查工作,并负责综合协调落实。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城市管理行政审批工作。

机动二中队

参与做好渣土、泥浆非法运输、倾倒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协助查处县级直接管辖的行政处罚案件,参与组织查处全县跨镇街案件和重大案件。

环卫中心

负责对全县市容环卫管理及各类垃圾(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的除外)处置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建筑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完成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温州市楠溪江旅游经济发展中心

工程建设处

负责景区公共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工作。



县投促中心

投促二科

负责文旅、商贸服务产业等产业的招商工作。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资产与用房管理科

负责办公用房的配置、权属、调剂、使用管理;临时机构办公设备及家具的采购、配置、调剂。



县供销联社

合作经济指导科

指导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企业改革、体制创新和基层供销社的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本系统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建设和开放办社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人员的专业技术业务培训工作;维护本系统社员的合法权益;负责政策咨询、行业自律、项目申报、资金扶持、品牌建设等服务工作;负责省、市社对县社机关的考核;负责县社对下属单位的考核和先进评选工作;指导归口管理的集体商业工作;指导系统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指导系统各企业的工商登记、证照办理、执行物价政策等工作。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资本市场科

协助推动建立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企业股改上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具体工作,做好全县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工作。引导和推动地方证券期货业的改革发展。引导各类投资基金的规范发展。引导推进金融领域的资本回归,配合开展金融招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对外金融合作交流服务工作。参与推进金融信用环境建设,开展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组织实施金融信息化发展工作。



县税务局

税政二股

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以及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承担相关税收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承担非居民所得、居民境外所得税收管理等跨境税收管理工作;参与反避税及国际税收有关的风险管理工作;参与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和对外技术援助等工作。

税收风险管理股

负责承担本单位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承担优化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统筹税源风险管理扎口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税源风险应对机制;承担上级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承担本单位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风险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组织实施本级税收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采集及应用,加强税收数据治理。

税源管理股

负责承担进出口税收的征收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参与进出口税收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

审批科

负责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排污权交易。

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环境信访调处、环境应急处置。

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中心

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主要污染物减排、五水共治工作。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嘉分中心

业务管理科

一、协助领导处理好同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指导管理有关承办银行的住房公积金业务;

二、负责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指导、协商有关单位落实扩面任务,并负责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对公积金缴存情况、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综合分析,制定可行性方案,经批准后执行;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年度对账,年度验审工作和联名卡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后管理,建立期房楼盘贷款的逾期贷款台账,负责对逾期贷款催收、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逾期贷款的催收诉讼和期房楼盘贷款的跟踪管理工作;负责单位申请缓缴、降低缴存比例的审核、报批和执行;

四、组织本科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负责本科室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考核;

五、负责制订本科室的工作计划,合理分工,检查督促全科人员及时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网浙江永嘉供电局

客户服务中心

做好永嘉县行政审批中心电力窗口,日常营业服务工作;负责管理业扩报装,推行“三零三省”服务,一口对外为电力客户提供配电工程前期咨询,工程查询等服务;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电力客户配电工程现场勘查、图纸审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工作,协调内部流程各个环节的流转及系统流程时限监控;负责管理客户工程业扩智能档案管理及审核;负责重要用户每季度的用电检查工作;牵头完成全县重大活动客户侧保供电任务。



县消防救援大队

窗口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受理收件、“最多跑一次”及浙江政务网相关事项。



 

清廉永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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