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知识产权,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兴企行动,有效激励创新,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等有关单位遴选了一批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现集中公布如下:
具体是哪些?一起来看→→
一、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的洪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案
01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保护知识产权与守护食品安全“一案双效”的典型案例。本案中,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是某知名食品企业的核心注册商标。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犯罪行为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打造知识产权严保护环境有着重要意义。
二、台州仲裁委员会办理的台州某科技公司(申请人)与杭州某科技公司(被申请人)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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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技术开发合同纠纷。案件仲裁过程中,台州仲裁委员会温岭分会通过调解,弥合双方分歧,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案件所衍生出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了一揽子解决方案,实现纠纷快速彻底化解,对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具有借鉴意义。
三、杭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理的凌某(申请人)与杭州某电子公司(被申请人)职务发明人奖励、报酬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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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
奖酬权是职务发明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专利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通过给予职务发明人奖励和报酬,能够有效激励发明人积极性。本案中,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讲法、共情、说理,职务发明人的智力付出得到了正向回报,营造了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生态环境。
四、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的义乌某饰品公司(原告)与周某(被告)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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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人民法院司法调解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本案承办法院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调动双方的专业力量,协同配合,高效办案,快速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减少了诉讼程序,提高了法院办案效率,有效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生动实践。
五、海盐县人民检察院、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的某建材公司、某吊顶公司(权利人)与浙江某铝业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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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积极促成和解的典型案例。承办检察院在化解权利人与侵权人之间矛盾纠纷的同时,促成双方恢复合作关系,让权利人免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有效节省了宝贵的司法资源,最大程度实现了各方主体的互利共赢。在作出相对不起诉后,人民检察院将案件依法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实现闭环处置,体现了知识产权保护职能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强化信息互通、情报共享、案件移送的深度协作,是知识产权大保护的典范。
六、丽水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办理的浙江某科技公司应对境外专利侵权纠纷维权援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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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
本案中,维权援助中心充分发挥协调作用,联合高校、专利代理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力量,组建多维度、复合型的专家组,为企业定制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方案,既对涉案企业进行维权援助,也对企业开展宣传教育,在助力企业应对境外知识产权纠纷挽回经济损失的同时,提升了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为护航企业迈向海外市场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