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昌江区委党校
关于申报2025年度研究课题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党校 “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工作职能,切实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研究和阐释工作,积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推动资政研究,努力为我区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经研究决定,现启动2025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景德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紧扣昌江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党的创新理论的研究阐释,积极开展资政研究,为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申报对象
1、区委党校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
2、区委党校在聘兼职教师;
3、全区各界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研能力并能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理论研究爱好者。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价值取向,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保密规定。课题立项审核过程中将重点对申请人、课题组成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以及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审查把关,申请人须在课题申请材料就有关事项并作出信誉保证。凡研究内容含有涉密信息的《申请书》《活页》,要按照保密工作要求,通过机要交换等规定程序报送。
(二)同一申请人员本年度只能申报其中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校发布的其他课题。列为课题组成员的,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3 人。
(三)课题申报须从本通知中所列课题方向清单中选取,具体申报题目和研究内容可在确保研究方向内自行确定,超出《课题指南》研究范围的申报课题将不予受理。
(四)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声明。成果作者享有署名权等各项著作权,区委党校享有课题成果的发布、使用、改编、推评等各项合理权利,但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目的的场景。
四、课题方向
本次共发布按照“6+1”的规格设置选题方向,其中一般项目4个,资政项目2个,自选课题方向1个(必须是资政类研究方向)。总立项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7个,其中包括1个自选类课题。如申报数超过规定数,则由评审组评审后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一般项目(4 项):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3、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昌江实践路径的研究
4、推动昌江区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论与对策研究
重点项目(2 项):
1、主攻“1+2+N”现代化特色产业体系背景下推动昌江产业发展的实践与对策研究;
2、落实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有效路径的实践与对策研究
自选项目(1 项):
由申报人自行确定,但必须是资政类课题。
五、申报方法
1、申请人填写《中共昌江区委党校课题立项申请书》。可通过纸质版或电子版报送,纸质版可交至区委党校,电子版以“负责人+申报题目”命名发送到邮箱 18779801066@163.com。
2、申报要求:同一申报人,申报课题数量不得超过1项,超限申报的,以首项送达的申报课题为准。
3、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课题立项
3月5日前,我校组织人员对申报的课题进行集中评审。对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如只有1名申报者,将实行原则性审核,即无否定性评价即确定立项;对有2名以上申报者的项目,将在实行原则性审核的基础上,依照择优立项的原则确定项目负责人。如无申报者或无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则该课题研究项目终止。对自选课题申报者,将实行实质性审核,将对研究方向、研究内容、预期价值等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如有多人申报自选课题,则择优确定。研究课题立项后,将在3日内通知课题负责人并发放立项证书(电子版)。
七、结项要求
1、所有项目立项后原则上在2025年9月10日前完成并提交结项申请,并及时将研究成果及相关结项证明提交至区委党校。
2、课题成果形式应为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等其中1-2项,成果文本字数不少于 5000 字。
3、结项申请提交后,由我校组织进行评审以确认是否达到结项条件和标准。对符合结项条件和标准的,颁发结项证书;对暂不符合结题或未提交结项申请的,可经课题主持人书面提交延期申请后,延期不超过 30 天再行评审。不能及时结题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撤项。
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为达到结项标准和条件:
(1)在市级及以上党报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相关研究论文或研究报告的;
(2)科研成果获得有关领导作肯定性批示的;
(3)结项评审组专家(3人)一致同意结项的。
5、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提交符合结项要求的科研成果。
八、经费补助
课题研究经费分为基础经费、奖励经费和其他经费等三项。基础经费为保障课题研究开展的基本费用,奖励经费则根据课题成果的社会认可度进行分级奖励。具体补助和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同时,对由科研成果转化的教学课程,在各培训班次中优先安排。
(一)基础经费
一般项目课题按每项1000元进行补助,资政项目课题按每项2000元进行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另行发布。
(二)奖励经费
为激励课题负责人提高研究质量,将按照课题成果的质量分 层级给予500元至10000元奖励经费,主要奖励依据包括研究成果发表层级和体量、有关领导肯定性批示等,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发布。
(三)其他经费
为推动教研咨一体化发展,课题发布方支持、鼓励课题研究主持人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对由课题成果转化而来的教学课程,在经审核通过后,将在有关培训班次中优先安排,并可在相关标准基础上按100元/节次上浮支付。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佳欣
联系电话:18779801066
电子邮箱:18779801066@163.com
联系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836号
中共昌江区委党校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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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中共昌江区委党校
编辑丨徐鑫鑫
审核丨涂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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