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国晟科技(603778)公告称,该公司于1月13日举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根据此前的发行预案,国晟科技拟向控股股东国晟能源发行股票1.93亿股,发行价格为2.92元/股,拟募资不超过5.63亿元,募资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若发行顺利完成,国晟能源将持有国晟科技3.01亿股股份,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6.04%。本次定增前,认购人国晟能源持有上市公司国晟科技1.08亿股股份,占国晟科技总股本的16.85%,系国晟科技控股股东。
据悉,这次定增是国晟科技三年来第三次发布定增预案。此前,国晟科技于2022年3月和2023年8月发布的两次定增均铩羽而归。
最后,国晟能源以受让上市公司原股东所持股份的方式成为第一大股东。
2022年11月19日,国晟能源以4.12元/股的价格受让上市公司原股东回全福、杨静合计持有占公司总股本8.00%的非限售流通股,转让总价款为2.12亿元;2023年8月9日,国晟能源以7.78元/股的价格受让上市公司原股东杨静持有占公司总股本的8.85%的非限售流通股,转让价款4.42亿元。
国晟科技公司治理有效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被认为不健全,这是否符合定增要求还有待检验。
从前任实控人到现任实控人,国晟科技的公司治理问题一直凸显,最近五年就7次收到监管函,内容包括: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公平;公司业绩预告不准确、不审慎、公司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信息披露不及时,影响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理预期;定期报告披露违反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等。每次都是“已整改”,但重复的问题却总是出现。
国晟科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
第一次:2019年1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1 号文显示:国晟科技多次筹划重大事项停牌不审慎;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公平;监管措施:对国晟科技及时任董事长回全福、董事会秘书李萍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次:2019年10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95号文显示:国晟科技业绩预告不准确、不审慎、公司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信息披露不及时,影响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理预期;监管措施:对国晟科技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回全福、财务总监张永胜、董事会秘书李萍、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蒋力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次:2022年10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国晟科技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监管措施:对国晟科技及时任董事长回全福、财务总监张永胜、董事会秘书李萍、独立董事蒋力予以口头警示;
第四次:2023年6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国晟科技定期报告披露违反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监管措施:对国晟科技及时任财务总监张永胜予以口头警示;
第五次:2023年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2023〕246号显示:国晟科技合同资产减值确认不足、成本支出列报不准确、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不健全;监管措施:对国晟科技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回全福,时任财务总监张永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第六次:2024年1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监函〔2023〕0276号显示:国晟科技合同资产减值确认不足、成本支出列报不准确、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不健全;监管措施:对国晟科技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回全福、时任财务总监张永胜予以监管警示。
第七次: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监函〔2024〕0091号显示:国晟科技未及时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君被有权机关实施留置的重大事项;监管措施:对国晟科技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李萍予以监管警示。(来源: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