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男子深夜因醉酒来到公园小湖边,意外坠湖身亡,家人打了三场官司要求三方对男子的死负责,索赔金额分额分别为14万,95万,50万,判决结果让人很无奈。
杭州男子小军的手机里有一个同城交友群,群里都是杭州市里的年轻人,
大家经常出来一块喝酒,唱歌,
小军在这个群里已经有很长时间了
可他从未参加过他们的活动,但会经常翻看他们的聊天
2013年12月的一天,群里有人提出去吃火锅,小军心血来潮,报名了,除了他之外,其他四人也参加了
可当小军到达约定的火锅店时,却只有一个22岁叫小静的女孩来了,另三个人却有事失约了
因为小静和小军以前没见过,彼此之间十分的陌生
起初,两人都觉得很尴尬,为了缓和气氛,小军点了几瓶劲酒,招呼小静一块喝酒
小静表示自己平时也不怎么喝酒,但为了给小军面子,就只喝了一瓶黄酒。
可小军却喝了五瓶俗称二两五的小瓶装的劲酒,又喝了不少啤酒。
喝了这么多酒,可他整个人似乎依然很清醒。
群里又有人提出去唱歌。
小静和小军都在群里附和后,便离开饭店,搭了出租车来到了KTV门口。
可就在他们要进去的时候,小军的酒劲上头了,整个人很不舒服。
小静见状,便让小军坐在门口休息一会,她先进去和朋友们打招呼。
打完招呼后的小静很快回到了门口。
可是她发现小军已经坐到了一辆出租车上。
小静只来得及问了小军一句你是不是要走了,就听小军说了声城西银泰,车就开走了
当车子开到杭州墅园公园时,
小军就开始撒酒疯了,大喊大叫着到地方了,他要下车,还把车门拉得叭叭响。
司机担心小军做出更危险的举动,又见这儿是公园,又是闹市区,想着旁边有座椅,酒醉的小军下车后也可以到座椅上休息,于是,他决定让小军在这儿下车。
小军临下车前,司机问小军要车费,可小军却只从身上掏出几个硬币,一串钥匙,和一个手机
司机无奈拿过小军的手机,从通讯记录里找出了几个号码,他想把小军的情况告诉他们,并且要车费。
司机只得自认倒霉,让小军下了车。
小军下车后,迷迷糊糊地便走进了公园,又走到了湖边,就这样,酒精上头的他滑进了湖里,再也醒不过来了。
小军的姐姐在弟弟死后,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找人对弟弟的死负责,
她先是把公园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公园大门打开,没有巡逻的保安,湖的两岸也没有放警示的标志。而且晚上光线又暗,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可公园觉得自己很冤枉,因为这是个开放性的公园,也从不锁门,这么多年来也没出过事。
但法院却认为公园是公共场所,的确应该尽有安全保障义务的,既然没有尽到义务,造成了人摔湖里淹死了,公园就必须要承担责任,最后法院判公园赔偿14万。
这件事后,公园立刻就定了一个规矩,晚上10点到早上五点半,公园不再对外开放。
接着,小军姐姐又开始了第二场官司,把出租车司机给告了,索赔金额高达95万元。
理由是出租车司机看没有对小军也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他应该就要想到小军是一个醉酒的人,他下车后很有可能会走进公园摔进湖里,而公园那一路是有六个可以安全停靠的地点的,
可是,出租车司机却选择了这一个最危险的地段给小军下车,所以,司机对小军的死难辞其咎。
而出租车司机有三个充分的理由表示他与小军的死无关,第一,司机说他当时说了让小静一块上车送小军的,但她拒绝了。
第二,他之所以让小军下车,是因为小军有拉扯车门的危险动作。
第三,公园门口是有一块比较大的空地,他认为是比较安全的,而且小军临下车前,他还帮小军打电话找了人,只是对方不接电话而已。
法院也判定小军的死和司机并没有直接法律因果关系,但是还是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司机还是赔了小军姐姐3万元钱。
小军的姐姐最后告的是小静,索赔50万,理由是小静在小军醉酒后,没有尽到保护的义务。
虽然小静在描述整件事情时根本就没有提到司机曾说过让她一块送小军回去的话,
但是法院却认为朋友一块吃饭,每个人都应该要尽到劝阻他人不要多喝酒的义务,而在朋友喝醉后,朋友也应该把对方送回去,可是小静却没有通知小军的家人,也没有报警,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理应对小军的死承担责任,赔偿12万元。
法院虽然也认为这事最错的就是小军本身,他是一个完全正常的成年人,理应能够预见喝多了酒会对自己造成怎样的损害,可是他没有预见到,所以他要为自己的死负责。
所以啊,在社会生活和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咱们时刻都得保持极的安全意识,否则,你也不知道哪天就可能会因为你的一个疏忽大意,赔上别人的一条命,而让自己赔出了金钱。
可是我依然觉得最冤的就是小静,她和小军初次见面,即使她当时劝阻小军不要喝酒,对方未必会听她的,而若真让一个22岁的姑娘送一个喝醉酒的男人走,这真的合适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