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集团”)作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一直致力于推动文化和旅游资源的创新开发与合理利用。近期,本集团发现有部分企业冒用本集团的知识产权,并借助本集团知名度和信誉度从事与本集团无关的业务行为。
在此,本集团郑重声明: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本集团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本集团的知识产权。对于已经发现的侵权行为,我们将视情节轻重,首先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若侵权方拒绝配合,我们将坚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绝不姑息。同时,保留对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积极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同时也希望与各界共同努力,为文化旅游产业的创新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贡献力量。
特此声明!
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