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能享受哪些待遇?

文摘   2024-11-18 14:30   江苏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始啦!

参保缴费后,能享受哪些待遇呢?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参保居民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规定进行补偿。

门诊统筹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实行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及其下属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下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
















门诊慢性病待遇

两种及以上门诊慢性病的,在单病种医疗费用封顶线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病种封顶线增加500元,最多增加1000元。
“两病”门诊专项保障: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同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一致,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500元。


门诊特殊病待遇

连云港市居民医保门特范围包括12类28个病种(含治疗方式),实行定点就诊,暂不设起付标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普通住院共用,如下图。



门诊意外伤害待遇


参保学生(指参保年度内由学校或幼教机构统一组织参保缴费的学生和幼儿)待遇享受期内,在校内遭遇到意外伤害(无明确侵权人),如跌伤、烫伤、烧伤、中毒、电击等所发生的门、急诊合规医疗费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分别为80%、70%、60%,年度封顶线为3000元。 


住院待遇

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比例比成年居民提高10个百分点;100000元以上部分,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低于90%的,提高到90%。
因急诊抢救发生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住院(或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体实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起付标准比普通参保人员降低50%(8000元)、各费用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人员提高10个百分点。


生育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定额报销费用额度为321元,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待遇按照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报销。

来源:连云港医保
责编:姚莹

审核:侍述清

总值班:顾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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