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中厂”注意了,请自查漏洞!

文摘   2024-11-07 17:09   江苏  
2024年“厂中厂”
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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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压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措施落实,省应急管理厅编制了《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导则》,对加强“厂中厂”安全管理提出如下“四个五”要求,请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保障安全。


一、出租方“五个一”


1.一份安全管理协议。

2.一名安全管理统一协调人员。

3.一张风险管控责任清单。

4.每月至少一次全面检查。

5.每半年至少一次全员逃生演练。



二、承租方“五不得”


1.不得隐瞒涉及危险化学品、可燃性粉尘等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
2.不得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和功能。
3.不得擅自停用报警、喷淋等消防设施。
4.不得乱堆乱放、混存混放危险化学品。
5.不得违规动火、无证动火。



三、风险管控“五严禁”


1.严禁将风险较大的涉及可燃性粉尘、危险化学品储存、高温熔融金属等生产经营活动违规设置在多层厂房中。
2.严禁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私搭乱建。
3.严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4.严禁在生产仓储区域设置宿舍、使用燃气钢瓶明火做饭。
5.严禁电动自行车在生产车间、仓库内部违规停放、充电。



四、应急逃生“五必会”


1.会使用“一键响铃”。
2.会穿戴防护用品。
3.会使用消防器材。
4.会扑救初期火灾。
5.会寻找逃生路线。




供稿:县应急管理局
责编:姚莹

审核:侍述清

总值班:顾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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