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补贴范围
购买两轮或三轮电动摩托车
(二)补贴方式
1.活动补贴实行活动后统一申报、审核、公示、补贴的方式,活动期间,五指山市入选“海南省回收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换购新车经销商”的销售企业每销售一辆新电动摩托车,并按照规范初次登记上牌,分梯次对电动摩托车新车申报补贴,最高不超过700元。
此次电动摩托车消费补贴,共设置五个梯次:
电动摩托车消费在2000元以下,按照300元/辆进行补贴;
电动摩托车消费在2000元(含)以上-3000以下,按照400元/辆进行补贴;
电动摩托车消费在3000元(含)以上-4000以下,按照500元/辆进行补贴;
电动摩托车消费在4000元(含)以上-5000以下,按照600元/辆进行补贴;
电动摩托车消费在5000元(含)以上,按照700元/辆进行补贴。
2.活动总补助电动摩托车金额不超过20万元,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三)资金补贴对象
在五指山市注册登记,且入选“海南省回收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换购新车经销商”的销售企业。
三、企业申报补贴材料清单
(一)补贴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法人身份证明;
(四)电动摩托车新车销售明细及收据;
(五)税务部门出具的新车销售发票明细表;
(六)新车上牌清单;
(七)财政部要求的其他必要材料。符合条件的电动摩托车经营企业需于2025年2月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相关要求
(一)参与活动的电动摩托车销售机构应具有赋码管理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所销售的新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禁通过多开虚开销售发票或其它手段骗取财政补贴。如有违反上述行为的,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贴资格,停止销售企业参加换新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活动期间,如出现参与活动的电动摩托车销售企业操作失误(包括但不限于开错发票、填错信息等),由企业自行负责。
(三)参与活动的商户提供的商品及附属产品符合相关生产标准、部门规章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因产品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纠纷,由参与活动的商户负责解决。
(四)如需咨询活动相关信息,可拨打咨询电话:38628625;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五、五指山市参与电摩消费补贴的企业
(一)五指山佳昌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98号
联系电话:13876500919(谢一祥)
(二)五指山宏兴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五指山市通畅路仁居花园
联系电话:13111922886(李少娥)
来源:五指山营商环境局
编辑:吴芸芬
审核:刘海鹏
值班主任:张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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