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自治区发布人才引进政策指引

政务   2024-09-13 10:14   新疆  

自治区人才引进政策指引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实施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意见》,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制定本指引。



一、自治区层面人才引进政策


(一)实施“天池英才”引进计划。其中,领军人才专项是全职引进具备突破关键技术、支撑重点产业发展、带动新兴学科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特聘专家专项是柔性引进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同行公认的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优秀工程师等专家人才,每年需在疆服务4个月以上;青年博士专项是全职引进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独立创新能力的博士和博士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项是全职引进用人单位迫切需要的能够解决技术难题,或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各类人才,不设具体条件,让有真才实学的人才有用武之地。入选后给予20-5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和每年30-100万元的工作经费资助,工作经费一般连续支持3年。

(二)组织开展引才招聘活动。根据自治区选调招聘工作安排部署,组织有需求的用人单位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引才招聘活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

(三)给予自主创业补贴。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对个人申请的10万元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符合信用贷款发放条件的个人或小微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原则上取消反担保。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全年募集1万个就业见习岗位,组织3000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提高就业能力。发挥对口援疆机制作用,主动对接对口援疆省市,挖掘一定数量见习岗位,吸纳毕业生见习。见习单位按不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向见习人员发放岗位补助。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五)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1年的,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地州市人才引进政策


各地州市根据实际分别出台了人才引进政策。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等近10个地(州、市)出台了引才办法(细则)。部分地(州、市)以制定工作措施,发布工作公告方式明确相关内容。引进政策内容包括引进人才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等。引进范围和待遇按人才的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分类确定,部分地(州、市)按地区经济发展、行业领域发展需要分类确定。且均为引进人才提供了待遇和保障措施,主要包括生活保障、岗位薪酬、科研项目支持等内容。

(一)整体情况

生活保障方面:各地州市分别采取发放安家费、生活补贴、住房补贴、购房补贴、购车补贴等方式为引进人才提供生活保障。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最高给予引进人才100万元安家费;克拉玛依最高给予引进人才150万元购房补贴。
岗位薪酬方面:部分地州市在岗位聘用、职称、薪酬等方面对引进人才有倾斜政策。如,克拉玛依市按人才类型给予每月5000元-5万元岗位补贴;阿克苏地区对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当年分别授予初定为副高级、中级职称。
科研项目方面:部分地州市在引才措施中明确给予引进人才科研项目经费支持。如,塔城地区对取得科研成果的引进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奖补,用于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哈密市视业绩效益为引进人才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可连续支持3年。

(二)主要内容(克州部分)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克州“帕米尔英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重点引进四类人才,并享受相应政策。

引进范围。领军人才、特聘专家、青年博士、骨干人才。其中青年博士应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潜力,具有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双证齐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引进后全职在州工作不少于3年。骨干人才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双证齐全),第二层次应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具有“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双证齐全)。

支持政策。生活补助方面,领军人才每人可给予5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特聘专家每人每年最高可给予30万元生活补助。青年博士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补助。骨干人才第一层次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生活补助,第二层次每人每月给予600元生活补助。住房保障方面,领军人才给予住房安置补贴50万元,服务满3年一次性发放。青年博士,给予住房安置补贴30万元。骨干人才第一层次给予住房安置补贴20万元,第二层次给予住房安置补贴5万元,青年博士、骨干人才均分三次补贴到位。项目支持方面,鼓励引进人才根据《克州“帕米尔英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申报项目,资助经费额度根据项目实际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确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做好人才工作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人才引进相关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自治区、各地州市人才引进政策准确有效的落实落地。
(二)明确责任,有序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并落实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等引才相关工作。各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好当地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三)加强宣传,提升质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用好本地本单位门户网站,做好人才引进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在我区就业创业相关引才政策的宣传和指导。

来源 | 新疆人社

编辑 | 王鹤林

责编 | 朱小佩

审核 | 王洪维


《大美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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