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晚,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旦来到芦溪镇专题督导“阳光行动”工作,第一时间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县委副书记刘勇出席会议并讲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永生及相关班子成员参加。
会议听取了芦溪镇关于“阳光行动”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对“阳光行动”、基层治理、社会稳定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刘勇强调,要深刻认识到打击和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深化源头治理,建立全方位的反诈宣传体系,密切关注境外回流人员和涉诈前科人员等重点人群,落实闭环管理,确保不漏一人,推动“阳光行动”各项具体工作走深走实。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选优配强基层平安建设力量,不断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要落实防控措施,紧盯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重点领域,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检查巡逻力度,强化值班备勤,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更好维护社会稳定、守护人民群众安宁。
李旦要求,要以“阳光行动”为重要抓手,进一步优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自主摸排、滞留境外重点人员劝返等工作,真正掌握工作的底数,有效掌握动态信息,做到精细研判、精确预警、精准防控。要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常态化做好民生服务保障、诉求渠道拓展、矛盾纠纷化解、安全隐患整治、重点人群管理等工作,全面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底板。要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加强对各领域常态化摸排,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做好防范和应急处突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以各项维稳措施的落地见效推动芦溪长治久安。
编辑:刘 婷
校对:冯 耀、林姝婕
审核:刘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