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的意义:
《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既为党领导政法工作立规矩、定方圆,又为党领导政法工作谋长远、固根本,在政法事业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开创性的里程碑意义。
出台《条例》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的内在要求,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是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制度保障。
《条例》的主题:
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条例》凸显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到“两个维护”这一鲜明的政治主题。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关键是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条例》的主线:
谁来领导 领导什么
怎么领导 如何保障
《条例》聚焦“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如何保障”这些引领性、全局性、关键性问题,将领导主体具体化、职责任务清单化、工作运行机制化、保障措施制度化。抓住这“四大问题”,就抓住了《条例》的主线。
政法工作的主体
政法工作的内容
政法工作的方式
政法工作的支撑条件
《条例》的总纲:
政法工作的基本职能 指导思想
主要任务 战略目标和基本原则
《条例》总则着重明确了“五大内容”,拎起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总纲,勾画出了新时代政法事业发展蓝图。
《条例》的主体:
各级党委 政法委 政法各单位
之间的相互关系
《条例》明确规定,党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既需要各主体履行好各自职责,也需要处理好“上下左右”的关系。
《条例》的抓手:
创新完善一系列政法工作机制
《条例》着眼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创新完善了一系列政法工作运行机制,为提高政法工作水平提供了有力抓手。
《条例》的贯彻:
贯彻落实《条例》,是全党的共同责任,但政法机关是主力军,必须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增强主动性、注重创造性、务求实效性,积极抓好《条例》贯彻落实。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