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格尔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受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的公告

政务   2024-11-01 21:26   青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市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持续加强我市行政执法领域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格尔木市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受理范围
1.行政执法领域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
2.执法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人为设置障碍刁难群众等问题;
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4.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2.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法定职责的;
3.已被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4.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5.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6.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7.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三、受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投诉、举报的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979-8486069
来信地址中共格尔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格尔木市司法局三楼行政复议与应诉局
电子邮箱:gemyfzsb@163.com
邮政编码816099
五、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我单位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投诉举报行为不受打击报复,举报人应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便于进一步沟通联系及反馈处理结果。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行政执法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投诉举报登记表.doc

中共格尔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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