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汝阳县县直事业单位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县直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素质,优化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成立2024年汝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社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等有关单位按各自职能参与组织实施。
二、选调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全县共计划选调事业干部(干部身份)28名,具体见《2024年汝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
事业干部选调范围:汝阳县在编在岗,试用期已满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干部(学校、医院人员除外)。
四、资格条件
1.一般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规矩意识较强,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有吃苦精神,工作表现突出;
(2)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的,即为198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为199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及岗位条件见《2024年汝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3)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报考前须经原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报考人员如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不得报考相关职位;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调动七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
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
报名咨询电话:68236561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交《汝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附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3张;
(3)学历、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4)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方可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有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选调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5.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核减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职位。如出现核减或取消职位情况,将于报名结束后统一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对拟选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重新选报其他职位,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6.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汝阳县情,报考人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2.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面试人员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4.总成绩的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共同进入体检。有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人员,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1.按照拟选调职位人数1∶1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拟选调单位组织负责。各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2.因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或因考生自愿放弃考察资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拟选调单位将考察情况经单位党组(党委)集体讨论后形成书面报告,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公示和试用期管理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按照1:1确定拟选调人员,如遇总成绩末位并列者依次按学历、工作年限确定拟选调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到岗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调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人事管理权限和调动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未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选调工作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本次选调工作公开、透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通过汝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ry.gov.cn/)予以公示,不再采取其它方式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届时务必登录查看。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方案中所涉及的或未涉及的事项,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
汝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