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国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冀0683执恢13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平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沈亚飞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沈亚飞至今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以下悬赏公告:
1.被执行人信息:沈亚飞,男,汉族,1981年生,住保定市蠡县蠡吾镇仉村094号。
2.悬赏金比例:线索提供人提供财产线索所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被执行人尚欠申请执行人借款本息近260万元)。
3.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止。
4.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线索能够实现对被执行人予以拘留的,悬赏5000元,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确属安国市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已发现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多人向本院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按照向本院提供并登记的顺序,只有第一顺位的举报人才能获得奖励)。严禁举报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312-6188510
联 系 人:刘法官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河北省安国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王彭生与王燕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条件:
1.悬赏金比例:线索提供人提供财产线索所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
2.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止。
3.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线索能够实现对被执行人予以拘留的,悬赏2万元。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已发现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多人向本院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按照向本院提供并登记的顺序,只有第一顺位的举报人才能获得奖励)。严禁举报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312-6188511
联系人:王法官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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