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青年,沈青夜校2.0喊你报名啦!

政务   2024-09-26 11:43   辽宁  



我们招新了

课程升级 趣味丰富 师资宏厚



在星光璀璨的夜晚,当城市渐渐归于宁静,有一盏灯始终为你而亮一一那就是“沈青夜校”。

沈阳共青团紧紧围绕市委”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行动部署,以解“青年之忧”为忧,以纾“青年之困"为念,以暖“青年之心"为责。满足当代青年成长成才需求的快速增长和生活方式的多元多变的需求,使“夜校”这一具有较强年代感的学习方式再次被激活并焕发新生。继三月初沈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阵地夜校课堂成功开办以来,沈阳共青团面向全市青年再次开办“家门口”的“沈青夜校”。

趣味升级

环境升级

课程升级

我们的课程







员须知


学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着自愿原则,凡属“招生范围"内的18-45岁身心健康的市民,希望参加“沈青夜校”课程学习并通过沈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注册报名成功的,即为“沈青夜校”学员。

第二条 学员应按照“沈青夜校”规定提供真实、准确、详尽的个人资料,“沈青夜校”应及时审阅、核对学员信息,确保实际参加培训学员与报名信息一致。

第三条 课程开始后学员不得私下更换班级、延课或将课程转送他人。

第四条 学员上课时应按时到达教室,不得无故缺席。确需请假者,应提前向所在“沈青夜校”相关负责人员请假,缺课、漏课不再进行单独授课。

第五条 学员报名后应缴纳相应的学费,平台收取费用不含材料费,部分班级所需材料请自备。

第六条 学员报名成功后,如遇特殊情况有退费需求,请参照“沈青夜校”退费规则。

第七条 学员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对所参与的活动慎重选择,并负责自身安全。

第八条 学员需自觉遵守夜校各项管理制度,尊重教师,与其他学员友好相处,爱护校方财物和设备设施。发生严重违纪且经劝说教育无效者,今后不再接受报名参加各夜校学习。如违反国家法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九条 本次“沈青夜校”相关课程中将拍摄相关课程照片、视频用于“沈青夜校”宣传,报名参与“沈青夜校”即视为同意授权“沈青夜校”主办方在宣传中使用含有其肖像的照片、视频。

对以上内容我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以及确认同意,自愿严格遵守以上条例,如若未按要求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或隐瞒自身健康情况造成的自身或牵连他人的身心健康损失,本人自行承担和接受所牵涉的一切后果包括相应的法律责任。

 缴费及退费须知

亲爱的学员: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沈青夜校”的支持与信任。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培训教学服务,现将有关缴费退费事项告知如下:

1.新学员报名请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注册报名,通过网上支付功能完成课程缴费。

2.学员报名缴费成功后,可登录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在已报班级栏中查询教学计划并按时参加培训,具体课程安排以查询信息为准。

3.由于公益性教学资源有限,学员在报名后如未能按规定期限缴费,学员名额无法保留,需重新报名。

4.缴费后如需退费,依据辽价发[2011]53号文件精神,按照下列标准进行退费:

退费标准(12次课)

(1)开学后第1、2次课(含第2次),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80%退费。

(2)开学后第3、4次课(含第4次),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50%退费。

(3)开学后第5次课(含第5次),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4)在办理退费时已发放的教材和资料,不予退费。

(5)发票遗失者,不予退费。

5.符合退费情形的携带缴费凭证到任课教师处核准退费金额、注明退费原因,交由任课教师到部门审核。

6.每月于集中退费日,由授课地点教师带缴费凭证,到收费中心办理退费,之后以现金方式退还。

7.“沈青夜校”将按照教学计划严格制定授课安排,如遇节假日、特殊天气、任课教师原因等导致停课的,安排课时顺延或补课;如因学员个人原因,如病假、事假等造成的缺课,不再另行安排课时顺延或补课。

8.授课安排如有变化,“沈青夜校”将提前进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所在班级群通知。如遇报名学员人数少于该班开班人数最低标准时,将视情况对该班进行撤班、并班等调整。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学员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次“沈青夜校”开办课程及相关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市团校所有。


沈青夜校点位图


让我们加入沈青夜校,共赴青春之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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