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省市促消费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推动消费稳步增长,咸阳市自2024年12月25日上午9时启动“乐购咸阳˙‘秦’享生活”消费券发放活动,面向所有在咸人员发放1000万元电子消费券。消费券发放类型聚焦百货、商超、成品油、住宿等四大类,为市民和游客来咸游玩提供“真金白银”的减免,以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掀起岁末年初全市消费热潮,推动全市消费市场繁荣发展。
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31日
每天上午9点
消费者在活动规定时间内,通过“云闪付APP”“首页”-“陕西消费券”-“咸阳市”-“咸阳市政府消费券活动专区”申领使用电子消费券,单用户单周每档票券限领用1张,有效期3天。
百货满300元立减90元、加油满200元立减50元、住宿满150元立减50元、超市满100元立减30元。
消费者领券后,可在指定的参与活动实体商家进行消费。
线下到店消费时,通过“云闪付”APP支付,市民在付款时,达到满减条件,自动核销消费券,每笔消费限用一张电子消费券,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可与商家促销活动叠加使用。
消费券旬邑可用门店名单
资料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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