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7时50分,
上海市徐汇区
肇嘉浜路天平路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行人周某因着急
直接从机动车道横穿马路。
而当其走到一辆公交车前方时,
直行车道信号灯跳至绿灯,
公交车起步行驶时将周某撞倒。
120到场后将周某送附近医院救治,
目前已无生命危险。
经认定,
事发时,
公交车驾驶员有视线盲区,
周某因违反人行信号灯指示通行,
且未走人行横道的违法行为,
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因不遵守交通法规
而导致事故的情况
并不鲜见
前几天
在上海浦东新区三鲁公路林德路
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交警的执法获得了全网赞扬
甚至冲上了热搜榜
11月12日
一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横穿马路
行驶轿车躲闪不及与电动车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
交警向女子了解情况
“电瓶车是你骑的?”
“对”
“你是哪边过来的?前面什么灯啊”
“前面是红灯”
“闯红灯造成交通事故,责任是你”
哪料女子一句反问
“我全责啊,车主一点责任没有啊?”
本来就是自己闯红灯有错在先,竟还向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车主抱怨?
对此交警回怼:“我给你看视频啊,这样窜出来个人你反应得过来吗?”
此视频一出,网友们纷纷赞扬不止。
“建议全国推广”
“就该如此,谁的责任谁承担,不能因为你被撞了就你有理”
“怼得好,支持依法依规严惩”。
也有人表示,
自己也经历过这类事。
同样是上路出行,
每个人都是交通的参与者,
不能因为自己是行人或者非机动车
就无视交通法规,
甚至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
发生事故还要求别人承担责任。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谁都不能任性,
“我弱我有理”更不能成为挡箭牌。
本文综合自:新民晚报、新闻晨报、新晚报、浦东发布、网友评论等
相关作者:胡彦珣
审核编辑:贺雨程